August 29, 2004 (Sun)
日本法務省.人名漢字追加決定
在日本,不是所有漢字都可以用作名字的。所有用作名字的漢字必須經過政府批准並寫進法律內,否則一概不行。難怪總覺得日本人的名字來來去去都是那一堆...
有關部門於25 日向法務省提交488 字的人名用漢字追加修訂案。這488 個追加了的漢字有「舵」「撫」「苺」「檎」「桔」「梗」「雫(しずく)」等等。「撫子(なでしこ)」、「桔梗(ききょう)」「林檎(りんご)」等等的名字大概會順利誕生吧。
順帶一提,這修正案亦將某些不適合用作人名的漢字剔除了,例如「糞」「屍」「癌」等等。
原來以前是不能用「苺(いちご)」和「雫(しずく)」的嗎... 難怪以前見到這些名字的時候都是平假名。
Posted by KichikuMan at 02:05
| 引用
據說在香港, 也不是隨便拿個中文字就可以作為名字的. 先決條件是, 那個字一定要在中文電碼表之內, 否則麻煩多多.
另外, 早陣子我看過紙, 說生死註冊官以電腦不能輸入為由, 誤導他不能用穎, 只能用頴, 結果導致他"改錯名" (那個名是家長請了姓名學家起的...), 後來一查之下, 原來"穎"字是可用的, 結果上了報紙投訴版投訴, 入境處並為他"更正"了出世紙...
果d 係藝名,當然乜都得。
但登記落戶藉的正式名稱就唔得,一定要跟法務省的規定。
不過大和撫子的漢字也是有出現過,還是說人名是特別分開的?
這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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