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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誌:日本狗仔隊大本營 阿嬌被狗仔隊偷拍事件是現在香港最熱門話題。自90年代以來,香港成為華人世界的狗仔隊重鎮,還將這種文化輸出台灣。狗仔隊侵犯私隱,而且愛造偽及在別人傷囗灑鹽,真是神人共憤。其實亞洲的狗仔隊文化鼻祖是日本,早在80年代已成風氣,而日本狗仔隊的大本營是「週刊誌」。 日本週刊誌勢力很大,在各大報章及交通工具大賣廣告,它們連政要、甚至皇室的秘聞也敢爆,不過藝人永遠是其狗仔隊的最大目標。週刊誌有法律顧問及財力做後盾,即使受害人(及其所屬藝能事務所)訴諸法庭也未能穩握勝算。還記得1986年《Friday》爆北野武與情人偷情的料,北野武一怒以下,帶其「北野兵團」去講談社Friday寫字樓大肆破壞。此外,1997年伊丹十三跳樓自殺,留下譴責《Flash》造偽及侵害人權的遺言。 日本週刊誌數量眾多,幾乎所有大出版都有旗下週刊誌,其中以《週刊新潮》(新潮社,56創刊)及《週刊文春》(文藝春秋社,59創刊)為代表。兩週刊均好人身攻擊,但在法庭卻勝多於敗。其它人氣週刊誌還有《Flash》、《週刊朝日》、《週刊寶石》、《Friday》、《週刊現代》及《週刊實話》等。不少每期銷量逾百萬。 -
週刊誌多有關藝人、球星及政客的醜聞,一半是有關不倫、離婚、濫交、煙酒惡習等半真半假的報導,採訪及寫作手法大多充滿問題,圖片也多由狗仔隊偷拍。近年更流行「寫真週刊誌」,藝人人人自危。 -
如何在出版自由與保護私隱取得平衡並非容易。日本法律對狗仔隊寬鬆,受害人只能從民事(民法710及723條)追討責任。出版社即使敗訢,罰金多低於100萬円(約8萬港幣)而已,根本起不了任何阻嚇作用。日本人權組織不斷要求政府加強管制,但政府一直沒有實質及有力行動,所以情況仍欠真正改善。日本的不足,香港應引以為鑑。不然阿嬌事件只會不斷重現。 --------------------------------------- 補充資料:淫褻物品審裁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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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短遊五天

2006/08/26 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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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可不要這樣說喔,我想你有睇30日的游行吧。
而且英皇是什麼公司,雖然很多週刊也說很多事情出來,但沒有一定真確性。的而且確,沒可能空穴來風的說。但演藝界人士可是陪伴我們成長的人來喔,娛樂大家他們也很高興。但演藝界人士還是有他們的私生活,把他們的私生活暴露出來雖然可令大家的好奇名人的心態得到解渴,所謂經濟學也是這樣說拉
沒需求哪來有供應,難道大家沒事幹嗎?不是,是大家的好奇心令到不少人受害!!不過我也是有好奇心的XD
不過我想大家希望了解的不是名人的更衣過程,對吧。
我可是不希望沒有8掛週刊,但請把兩者達至平衡吧=)
權有勢者往往是最吸引狗仔隊的獵物,如政商猛入何賭王同李實發的家族人士,還有前高官林煥光更因被拍得與女律師親暱外遊而辭官.
狗仔隊對有勢有地位者, 特別是民主政體下的政界人物, 的確是有興趣, 因為民主政體下的政界人物是無法發難, 只好守行為.
但對於有財有勢的大財主, 他們會真的去偷怕財主們的私生活嗎? 偷拍了有膽大賣嗎? 雜誌社天不怕地不怕, 法律,道德如無物, 最怕是不法手段(也就是他們的手段). 是不是每次狗仔隊出動都要動員一大隊人馬去保護他們? 狗仔隊都只是為錢, 無為博命, 人無事, 都無那麼多相機.
財主會發難是人所共知的事實, 政要做戰把是預期中事, 無可能發難.
他們一旦找到林煥光痛腳, 一定會把握, 因為利大於害, 所以林煥光的離去是正常的.
他們找到財主的痛腳, 但明知出街的話一定會出事, 害大於利, 所以財主們的新聞很少也很小.
上一篇是回RekishiEJ這一篇
>RekishiEJ在 2006年8月26日21:18星期六 評論:
其實呢,要遏止這類八卦刊物氾濫,最好的方式是:公眾人物不要做見不得人的事
老實說我「完全」無法同意這個說法
剛剛看到某篇文章,姑且貼個連結:
>> 中時電子報 > 網路主筆室總覽 > 黃哲斌
擠進更衣間,偷窺Twins及王建民…
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JB/archive/2006/...
我還想質疑的是,在這個人人可以手機偷拍,網路爆料的時代
人人都是媒體,都可以在blog或BBS上爆料
是不是代表說,任何小人物都有可能變成公眾人物?
這就如同「網路霸凌」,在網路上揭露、抹黑、他人
然後交由大眾的道德觀來審判,卻視作公平正義一樣荒謬
何謂"見不得人的事"?
道德不是罪,除非觸犯了道德最底線的法律
當媒體假人性好奇的心態,行媒體腥羶色情之實
正是對「道德」這個詞的最大諷刺
BrianLMC在 2006年8月27日09:43星期日 評論:
這些八卦雜誌都只是欺善怕惡. 你有看過多少香港八卦雜誌會常爆有權有勢的人? 最多一句起, 兩句止, 那些都是無傷大雅, 因為他們根本怕了他們.
這個我倒不認為,觀乎娛樂雜誌內容,有權有勢者往往是最吸引狗仔隊的獵物,如政商猛入何賭王同李實發的家族人士,還有前高官林煥光更因被拍得與女律師親暱外遊而辭官,足證傳媒怕了有權勢之說並不成立
不過我覺得現在的留言板似乎也成了另一種型態的八卦傳媒。許多日本的無記名留言板常成為八卦報導的引火點,不少藝人的私生活照片都是從這些留言版流出的。但更可怕的是因為這些留言版採不記名方式,許多人的發言都是無根據的揣測,有些更是無的放矢。不知版主有沒有意願探討日本的無記名發言版?(我覺得這是個不可默視的社會現象,因為許多無記名發言版的言論非常聳動,可能會引發不少的社會問題。)
To 屋主
已轉載
address:http://catlost.wordpress.com/2006/08/24/
此外,在『壹週刊』和『蘋果日報』成功打進台灣市場之後,引起這次偷拍風波的『壹本便利』聽說也準備登台...
>日本試過有「體育報」爆過某聲優同時在拍 AV 後兩份工都沒了...
如果你指的是石xxx子的話
其實正確來說...是先從2ch中被爆出來的....
原來之後還上了報嗎....?
唉...真是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
藝人罵雜誌時請連買的人一起罵
Luap:我也覺得政府打擊不良傳媒比打擊BT更好
藝人也持雙重標準,罵BT下載卻不指責購買週刊的讀者。
日本試過有「體育報」爆過某聲優同時在拍 AV 後兩份工都沒了...
八卦雜誌雖惹藝人討厭, 但同時藝人們正正依靠他們來作宣傳. 他們兩者是寄生與寄主間的互利相生的關係, 他們是分不開的.
好奇是人的天性, 所以人們愛看八卦雜誌是最正常不過. 要改變人的行為就只有靠長期的道德教育去壓抑(控制)人們的本性.
i hate this magazine
一般人係好想找名人的不足,來突顯其實名人也不名如是,自己就不用找理由再進步.....
換一個想法
如果八卦的對象是聲優 漫畫家 編劇等和動漫有關的人
你有沒有興趣知道他們的秘聞 ?
我認為主要是幾個原因吧……
1.對名人私隱的好奇心。宅單是動漫作品都夠忙了……根本冇興趣……
2.生活圈子的話題。宅的生活圈子……冇咁既話題既……
3.對某些名人的不滿,可藉負面新聞得到快感。宅嗎……同1……
想到的話再加啦……
不過,我始終不能明白,八卦雜誌有甚麼好看。別人去甚麼地方消遣、與那個朋友逛街、看上了甚麼人,又與我何干?
(果然,我是個不理解時下社會的御宅 XD)
日本週刊誌爆政治醜聞亦有功。
教師也太多事務要做了吧
我害怕blog成狗仔隊攞料方式之一。
別怕!因為一早已經發生了
新聞自由固然重要,但像這類八卦刊物的言論自由,應該沒有必要刻意去保障吧!
問題是如何界定哪些新聞是八卦,哪些又是正經? 誰又有資格(公信力)去做這個判斷,而又不至於被批評是為政者者控制言論的工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