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nnel 2管理員西村博之
Channel 2管理員西村博之談電車男與飲勝貓
Channel 2是日本最大留言版,龍蛇混雜。很多人都不太認識管理人西村博之。有人歌頌他年青有為,獨力管理Channel 2,又是一手機網頁公司董事。有人批評他沒有好好管理channel 2,令他被人利用散播偏激言論及犯罪。西村博之在半年前曾在日本接受傳媒訪問。訪問原文很長,我現將有關電車男及飲勝貓(Nomaneko)部份較隨意地節譯(對不起,沒精力每句一字不漏的譯)給各位參考。

電車男的虛與實
訪問者:它(電車男)如此大熱,想你必定感概良多?
西村:唔….又不是我寫的。
訪問者:我聽說你曾表示「不是我寫的」,但是電車男是否虛構出來的曾引起話題。例如曾有一間大報社報告對「電車男的留言是否博之本人所寫」進行調查…
西村:若你們認為我有這樣的文才,我多謝也來不及(笑)。
訪問者:博之雖否定自己是電車男,但疑惑仍在。有調查謂,電車男成話題,有人爆料謂「是博之按親近的人提供的劇本製造出來的」。
西村:那麼我也想知道究竟那個「親近的人」是誰(笑)…
訪問者:曾有人將有「電車男與Hermes杯子」的相片放上網。男方似很認真。你認為他是真正的電車男嗎?
西村:被拍照的人真可憐!我本人其實見過真正的電車男。他是個十分樸素的人。我從未見過Hermes。不過網上相片的男性肯定不是電車男。'

飲勝貓事件
訪問者:看見電車男的成果,商品製選者心想「利用channel 2便能弄些熱門東西出來。」惡用的結果引起飲勝貓騷動。你是否這樣想?
西村:「利用channel 2便能弄些熱門東西出來」也許有理,但可惜在內容上控制困難。
訪問者:對AVEX將飲勝貓商業注冊的行為,對channel 2的人來說,是用異常行為將之據為己有,是不可原諒的行為。可是從法律上來看,有人質疑使用飲勝貓是否侵犯著作權?…
西村:使用飲勝貓是侵權的。…問題是ascii art是否屬於「創作著作物」?….既然連毛公仔也有著作權,用飲勝貓公仔當然是著作權侵害。
訪問者:最終不是法律的議論,而是使用者的抗議…
西村:幸好無人真正受傷。應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各讓一步可能會較好。若AVEX不單承認飲勝貓[在channel 2]的存在,若能將受益部份捐献出來便較令人滿意。
訪問者:捐獻?可是當時的發展是無論AVEX如何做也不會被原諒。
西村:其實Takara[酒商]曾將[channel 2的]ギコ猫登記,引來channel人的猛烈抗識。社長決定取消商標登記。Channel 2對之正面評價,並引為美談、…
並不是,您說的是這個網站吧?
不過應該是版性的關係,右翼亂入者不見得就有人理,它們大多只是會放一些對立性質的新聞、影片等,這些也有不少是被求證為不實的...;除非有大的時事議題能夠讓它們有亂入的機會,我比較討厭的就是AA,甚至是一些蠻低級的AA,常常讓一個主題一下子就爆量....移動side bar便得相當浪費時間。
這令我想起某線電視星期日播的某一族節目
話說某天好不容易才會星期日早上起床
卻看見這貓...
香港的知識產權問題啊
但不教人不聯想起該片段
依家咪巴士大叔咯...
某C廠香港地區宣傳海報都用左有關字眼(雖然很普通字眼,但不教人不聯想起該廣告)
我認為應該沒有問題,但還要等待公司營業部的答案…有點擔心。
我已經開始了寫作,若真的計劃被否定,書籍出版不成的話,我可真的會非常失望呢……
2ch雖然是暱名留言版,製作人們放棄自身的版權,
可是這版權也不應由這些無關組織取得,難度連"囧"這中文字也要版權嗎(例子)
小弟對[西村:其實Takara[酒商]曾將[channel 2的]ギコ猫登記,引來channel人的猛烈抗識。社長決定取消商標登記。Channel 2對之平面評價,引為美談、…]這段美談很有興趣~誰能提供一點內容?
把網上流行符號商品化﹐一方面是利用 Mob Effect 製造市場效果﹐另一方面﹐則是傷害了符號本身的 Mob Effect
因為不註冊的話﹐出版或包銷商皆會面對版權失控的經營危機﹐又會埋伏了被同業或對立方搶註而後票控的麻煩。若是把東西量產﹐成本翻不回來﹐沒人肯做。要翻回來﹐就非攪一大堆負面或壟斷性的保証不可。
符號原創人往往不是 Live in Mob ﹐只是被網民集體煲作和小修改﹐而爆發出意料之外的價值。網民透過煲作符號﹐以換取 Social / Leisure Goods ﹐而他們的煲作﹐就為日後量產化提供了 Culture Goods / Promo ﹐直至商品化前的一刻﹐一切增值都是來自群眾的自發行為。若作二次創作的人沒資格 Claim for rights ﹐那原創的單位﹐其實也沒道理瓢奪群眾副與的經營成果。
想想看﹐象徵膠登的小丑頭﹐到底是怎樣來的?
是的,美國專利商標局有對「I have a dream」一詞專利權屬馬丁路德金以及其家屬後裔可享有。如果在美國用「I have a dream」一詞,是與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一詞是有關係。
《幻水》則是konami的。
吳博士會否與我們深入討論一下?
像馬丁路德金的名句「I have a dream」被黑人註冊了。若有人引用此名句,必要付版權費。
現在美國有公司想
有時候覺得版權尊重的原意是好的,但慢慢地便走向濫用版權註冊,使法理變質。
櫻井反而那麼帥....
而且18x和激進瘋狂的言論太多,感覺和憤青論壇沒有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