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青網大使」的論爭 香港已成為國際反盜版反侵權的急先鋒。繼全球首次將非法上載放種者刑事起訢,現在又將矛頭指向下載者,並計劃將非法下載形事化。對於保護版權持有人的利益可謂不遺餘力,但卻是毁譽參半。今年鼓勵年青人主動舉報網上BT侵權網站的「青網大使」計劃引起爭議火花,而且有燎原之勢。 「青網大使」(「青少年打擊網上盜版大使」的簡稱。英文為Youth Ambassador Against Internet Piracy)是由香港海關在今年七月(自二月起試用)全面推出的反BT運動,目的是招募二十萬9-25歲青少年(以童軍、警訊少年等十一個制服組織為招募對象)為「青網大使」,主動出擊,尋找並舉報非法BT網站。這也是全球創舉!執行至今已有千二個BT網站被删掉,99人被捕。 - 官方指出「青網大使」計劃有三大好處及目標:(1) 推廣知識的重要性:透過實際行動使二十萬本地年青人認識及參與保護知識產權。 (2) 推展互聯網監察渠道:成立全球首個官民共同參與的互聯網監察渠道。(3) 减低侵權BT種子的流通:執行至今已有2/3BT網站被刪,最終以零BT為目標。 - 「青網大使」計劃引起本地網民的強烈不滿,甚至最近出現有青網大使被高登「起底」的事件。反對的言論可歸納如下:(1) 鼓勵年青人互相檢控,製造分化,與文革時代紅衞兵的做法相似。 (2) BT應否打擊本身是具爭議性的。(3) BT已是本地年青人文化。有發現連「青網大使」代表本身也其身不正。(4) 「青網大使」在尋找BT網站時可能接觸不良內容及自己成為「BT友」。 - 「青網大使」計劃在本月全面推行後,想必引起很大的動盪。正反雙方要有理性討論的平臺。政府也許不要單方面站在商家及法例的角度看東西,謙虛地聆聽年青人的看法及與他們多作溝通互動也十分重要。反對者也要保持理性,要堅持的堅持,要反省便改正。 |
就算一個東西本身只是一個Tool,他的發放也是有道德考量的。
今天你隨便扔一把裝好子彈運作正常的機關槍在路上,很大的可能性是被人拿
去射傷人。
你大可說射傷人的是那個拿機槍的人,干你甚麼事?但是在你扔出那那機槍時,
只要你不是缺乏常識或是智障,你應該很清楚這件事的後果八成是長甚麼樣子。
所以,扔出機槍的「你」,是有責任的,而且這個責任遠大於那個拿機槍亂射
的人。
我手上並沒有統計數據,沒有辦法提出能說服人的論證,但就我自己個人的經
驗來說,使用BT/eMule等p2p的軟體=盜版。這可以說是必然的等式,至少,
就我的經驗來說,我還沒看過有人拿p2p的東西去載甚麼授權過的東西(FreeBSD等已經在著作說明上已註明可任意發放的條文)
不喜歡,不要買。
想用,就買。
一邊說甚麼東西爛一邊又去用。
現在的問題,該是
>>原本就不遵重智財權卻又想看最新連載、事後完全不去購買支持創作者智慧結晶的奇怪理由?
這種心理吧?
就外國經驗來說,(手頭上沒資料)BT非法下載令唱片銷量上升,這大概已經不是新聞吧?好作品便應該支持,在下也認為是對的.在下不認同下載電影,但下載動漫畫又是另一個問題...
下載動畫...不厭其煩,再看看市售正版星矢冥王十二宮)...DVD價錢,VCD質數,翻譯就更不說了...下載回來的質素比香港的正版好,這是可見的,香港的正版動畫,砍的砍,改的改(翻譯方面)雖然在下不反對你個樣好似盧海鵬,但聽回原聲原片的風味又是另一回事,下載回來的動畫,發佈者的翻譯,面對的不只是各大字幕組的競爭,還有是自己的熱誠;正版面對的....是做又36,不做也是36(?),還有就是老闆的威脅(?),更有不熟識該片內容的人做翻譯.當然,在下較欣賞N高達跟F91的那些有質素的翻譯,也有敗回去...CCS的電影也有敗回去...
"難看得要命"這一點說不通的話,好看得要命如何?
要砍殺的不是人對工具的運用,而是人的心態吧?刃物可以砍人,難道要肉枱老闆用手撕肉嗎?手可以打人,那麼手就要...(抖抖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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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做得出唔怕認,打正義旗號,卻要閃閃縮縮,成何體統?放蛇又另作別論.難道說我們要戴面具做人?好像某用刀片反參拜神社的人,認為自己是對的,用真名真地址又如何?(看報紙看的,是真是假就不知道了)當然,在下並不支持他的行動,只支持他的氣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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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見一點,我們不可否認有人下載完後再舉報網站的正義之士存在...
技術角度
如果那些「大使」要不犯法+知識範圍內交到貨,他們最好就是瀏覽有seed放的網站
而那些網站的方法也不難,把香港IP鎖光光+出ip list通知member block了(慎防有大使放蛇)就收工了...
要對付真是易如反掌。只是可憐其他幾百萬香港BT用家...因此被人起底也是正常...
概念角度
這看似可行,但實際不太可行...因為知識的規限(要抓到那些人要的知識對十來歲只會icq一下的青少年太複雜了)+有限情報來源(一定是愈來愈沒人主動向他們放料)+法律漏洞(看著那些被MPAA和RIAA追殺的BT網站如何不斷復活你就知道法律不是萬能,如果是內地網站更加是多餘,他們根本是預了隨時閃),抓他們是......澈底浪費青春(而且他們是義工)
有時間抓BT不如多讀兩本書
>calsonic
因為香港海關的電腦知識實在是數一數二的...廢+做show
(如果你知道「蠱惑天王」抓到的過程的話,你會感覺到他們的白痴...)
然而網上下載的source有千百萬種,而有更多是抓無可抓的,他們知道抓不了源頭就禁下載,老實說,這不是做show那是什麼...
不過這show做太過火了...
說回正題,一如我在《盜版有理》的 Blog 文中指出,有時候不是我們想要 BT (其實 56k 用鬼 BT ,我是為真理而說),而是正版商迫我們用 BT 。當我們買入正版,卻發現其質素萬萬及不上老翻時,真是氣死人是也!分明是正版的錯,不不思進取,改為以法律水斷取締老翻及 BT ,無良是也。再者有些動畫根本沒有正版商入貨,不買老翻及 BT 就永生也看不到,這是迫上梁山是也。用 BT 會傷硬碟,而且要寬頻才可,所以我也是買老翻。講真,時下最不尊重版權的人是正版商才對,把人家的作品亂改對白翻譯,甚至首歌也改去,比老翻更不如!
而且提供稱為『宅配』的郵遞服務
很多廠商都以此作為運送渠道
但對比歐美市場的網上收費下載的消費方式
還是比不上,因為還是一整片cd去訂購
當中最成功必然是APPLE了~
即使只要一片cd中的其中一首,還是要一整片去買
而另一方看,台灣的網絡非法下載其實也並沒有比香港嚴重
但cd本土銷售量可說比香港更慘烈
因為台灣的網路並不算太好
速度沒比香港快,價錢也沒比香港平
但科技還是讓他們不去購片
而是只有一個比較有錢去買一片,而大量燒片給朋友............
所以正確地說是盜片問題比較嚴重
現在香港有在營運的收費下載網,並沒有比歐洲平宜(計算消費物價指數後)
因為香港唱片業對此還是不太放開
還認為有可能加據下載問題而不太去想
而供應商也要支持龐大的版權費去營運
令市場停滯不前
但是時移勢易,香港唱片業是否還要逃避下去?
(應該還是有資格參與討論吧?)
騾子慢得令人恨,但我還是用它,只是覺得能貢獻多少是多少。
原來香港與台灣一樣,只是我們的綠衛兵是政治上的,
你們的藍衛兵是商業上的而已。
(看出來這中間的含義了嗎? 連北京主子都不喜歡這麼做,
要不為什麼不按"中國"規矩帶紅領巾?)
我得表明一下為什麼用騾子: 只是看那些配音的東西,有種"聽覺強姦"的感覺。
(這是我小時第一次看中文配音英文影集就有的感覺…)
我自已也算是資訊人,知道這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雙語播放,
但台灣的電台,絕大多數是配了中文,就將原音給毀了。
(沒錯!)
而我也感謝三家日本台讓我吃到"原汁原味"的東西。
(在上網抓以及親自到日本十天,我才知道,三家日本台還未夠班)
我很感謝字幕組的兄弟姐妹們,因為他們非常尊重原著:
包括光線注意,片頭,sponsor page,過場動畫,片尾歌,預告,片尾招呼…
諸君可知,台灣絕大多數電台砍掉其中至少六項!
在這些狗官教孩子們"尊重著作權"的時候,他們管理的電台在做什麼?
閹割別人的心血結晶!
是以,相較於正常電視,我選擇了字幕組與騾子。
如此而已,反正你不尊重著作權在先,做為一個尊重著作權者,只好自救。
別人我不知,至少我會乖乖放完全部而不是跳過任何一段。
(有一段時間連animax都學壞了…)
在討論這個話題前、我想引入「不可能被複製價值」這個概念,這個概念所指的是一切不可以經由任何合法或不合法之方法來使自己或他人多次感受到創意物價值的內容。舉例說一間高級劇院之中一場名小提琴家的演奏就屬於這個概念,因為即使是會場當局的官方錄音也無法表達那種感覺。
根據我個人的觀察與理解,這個情況商業生態環境所造成的。在日本的場合、似乎是動漫畫一類創意工業具有主導地位。而在動畫系統之中、一件動畫等創意商品能夠創造最高價值的地方並不在於對該商品的直接銷售,而是周邊產品。舉keroro軍曹為例,我本人花在該系列週邊的錢與我願意花(註︰但沒花~ 因為我看動畫的進度達到要bt tv-rip raw的程度)在動漫畫本身的金錢比例達到超過20倍。這個周邊商品的價值比本體要高的現象成因在於人們對於認同的創意商品產生了優越性標籤(otaku語︰產生了怨念)而進行搜購(註︰翻版的週邊商品往往被視為次貨、而不能冠上優越性的光環)。在某程度上、容許bt以及二次創作的活動是一種「體驗行銷」的非官方版本。而且實行上是一項負成本的事件(實行不用錢、要阻止反而要錢)。故此,日本的主流行業所含有的「不可能被複製價值」的比例非常之高。
相對地、在香港的場合,香港的具有主導地位的創意工業是唱片業以及製片業。而這兩個行業現時的特點都是以直接售賣創意產品作為主要收入。一隻唱片所能產生的可能價值只有其本身、吸引愛好者購買活動門票,而一般港產片的質素又不足以使觀眾產生應該在戲院觀看的情緒。所以、香港的創意工業之中所含有的「不可能被複製價值」的比例極低。
在另一方面,無視商業收益、BT以及二次創作一類的行為對於一件創意商品的市場佔有率提升以及新市場開拓是有極大幫助的。依然以我為例、在我沒有使用bt以前,我根本很少接觸日本動漫,更加談不上會有意識去購買週邊產品(在bt以前最近一次是高達模型和四驅車一類、而且是小學到初中時期的事了~)。 除卻配音質素令人汗顏的問題、香港動畫的播放時間以及所選擇的品種所充滿著的不合理性令到香港的動漫迷傾向不觀看電視台的版本、而日本當地本身的播放時間也都大部份安排在深夜、我有理有相信有不少動漫愛好者在BT一些tv-rip的版本來在合適的時間收看、而不是直接放棄作品。(順帶一提、我也都認為ms windows的成功是建立在盜版之上的~)
雖然、容許BT或二次創作可能會出現對於直接銷售產生不良影響,但是、對於日本的創意工業來說,容許所能夠產生的整體商業利益反而更高、所以、日本的商界會對於那些行為抱容忍態度是出於商業考慮。而香港的商業則因為那些行為會直接損害到其利益的根本、所以會出現那種殺無赦的表態。
(順帶一提、我在過去的一兩年間也都再沒有見過有日本動畫的正版dvd/vcd了、即使見到的也是國內盜版的box set,要是bt沒了、我大概也得放棄看動畫了… 不過大概都是那句︰「支持BT、打擊翻版」的順口溜吧、沒了BT的話、翻版就會出來的了~ )
他並非要全部孩員強行參加的,而是給你表格,你自行選擇的
P.S我自知其身不正,所以沒有參加。
今天若不是我本身從事創意工作,又若不是我整天盯著電腦工作十個小時,會不會貪圖方便與省錢而做下載行為?這就無法確定,畢竟在網上,當電影、音樂、書籍整個大環境都是扭曲時,自身說不定無法把持得住、或者也不認為會傷害到任何人事務。
有不得已的苦衷,同樣身為影迷、樂迷、書迷者的我能夠去理解,但檯面上公然支持非法BT下載,這點我實在做不到。
台灣最吊詭的一點,行銷通路十分健全,連日本方面也為之驚艷,博客來配套著7-11的通路而能將書、音樂、DVD舖向各地,該買的都能買到,為何仍會有網友採取BT下載做為閱讀?若是出版社全面發展為片段式網路下載收費方式,是否就能解決非法下載問題?我存疑著。
這樣一來,實在說不清究竟是香港還是九龍或者台灣,那一地的問題較為嚴重。
NiGHTS,原來如此。在台灣,較符合這回狀況的是『舉發交通違規事件』,不過誰也不清楚何時會拍到流氓照片還被毒打一頓,及會以同理心去對待其他駕駛,也就成效不彰,最後還是需要警察按時取諦。
我大約明白了。thx。
不過如果下載的人不是用p2p技術,恐怕難度會很高吧?
而且警方如何肯定對方一定不是合法下載?是否要和版權持有人建立資料庫?
>香港好像是做動漫代理的是少之又少。
的確是
問題是好明顯是這種行單單是為唱片業界而做
但卻影響深遠
而且如果下載者刑事化
不會像過去一樣,要有人投訴才作打擊,而是警方需要主動進行打擊,尋找非法下載者~!
因為刑事與民事訴訟的控方是不同. 刑事必須由律政司署根據香港發例進行起訴, 所有被起訴都事刑事罪行; 而民事則任何人都可以經律師提出訴訟 (我之講版權持有人找上門也是這類), 案件亦只是一個訟裁, 而非一個罪行. 現在版權持有人是不可以走去拉下載的人, 只能以民事出律師信告下載的人.
不太明白「一定要理」是什麼意思
現在不是一收到投訴舉報後便會拉人嗎?
> 如果將下載者刑事化,又會有什麼的不同?
政府到時就的確一定要理. 因為, 法律條文上將會是列明, 下載者要負上刑事責任. 而且, 這會變成罪行.
香港好像是做動漫代理的是少之又少。
明白了,thx
如果將下載者刑事化,又會有什麼的不同?
台灣的狀況我不清楚 我只說說香港的狀況
據我所知 可以買到原版日本動畫 DVD 和遊戲的只有在旺角的兩三家店
(港島我不清楚 因為我是新界人 長年不會到港島)
可以買到原版日本雜誌和漫畫的店相對比較多 但大多只賣最新和熱門的
存貨也不多
據我所知唯一存貨和種類都多的只有在港島的某屋書店 但賣得頗貴
而且如之前所說 我長年不會到港島 車費又貴 我不多去某屋書店
如此一來 競爭少 價格會下降嗎 ?
有時我也想買原版的啊 至少我現在想買某同人遊戲...
> 對了,到底香港的『青網大使』是有給職還是無給職?整篇文章看下來還是很納悶。先謝過回答者。
我覺得這絕對是一份職業.
我可以肯定, 做這類的所謂義務工作, 他們一定會寫在他們的resume上, 雖然是沒有金錢上的利益, 但這亦算是一種無形的回報.
是. 在香港, 刑事法只包括發放, 而下載是不包括在內 (Cap 528內寫得清清楚楚). 所以, 當SEED是外國的人製造, 而且link是在外國server時, 香港政府是無權介入. 但香港現在的做法卻明顯過了火位. 實際上, 版權持有人可以做的, 是應該向出問題的國家進行法律訴訟, 而非在香港大罵BT. 他們不去別國進行法律訴訟, 技術上應視他們為自己放棄其權利.
至於民事, 版權持有人亦只能追討bt時引至的損失. 如果以現時的做法作民事訴訟, 只要你能找到一位有份量的大律師, 我相信你有機會告返版權持有人或提供資料引至各下損失的第三者. 民事訴訟一向只是錢的遊戲. 什至你無聊起來, 求其搵件事搵個人告都得(不過要記住敗訴要賠錢堂費及有可能被對方以民事反過來起訴).
這一類的行動,相信主要是香港唱片業的要求比較多
在動漫類,之前各位也有不少的爭辯,也無謂多談
在我而言,動漫類對下載的反對聲音,多在於代理商方面
而知日部屋本身就有文章在談論字幕翻譯上的問題
而現在其實也存在租賃和水貨的問題
租賃的話香港好像沒有漫畫租賃店在支付版權費的
而日本方面一早就有管制了
水貨也就台灣的官方版,很多時也比香港的來的早
當大家已經買下頭一二期的話,基本上是不可能會轉買港版
中間實在有太多的問題存在,也不再說下去了
而軟件方面,真的有壓力的主力是一些大軟件商如microsoft,adobe等
因為他們的軟體多是無可代替的
沒買他們正版的人絕大多數也會用翻版或下載版
但一般小型軟件或應用軟件
多數也會有自己的客源,而且多數是專門化的
功能上可能也有很多免費軟體可代替
不會有太大的版權問題
加上香港對商用軟體的管制十分嚴格
商家害怕因為用翻版或下載版而給競爭者用以打擊,多數也是在用正版了
所以現在大型軟件商也沒有過去的反對大
而在於影片業界,港產片現在出dvd/vcd的速度實在是快
電影上畫不久就有在賣
而且也不會太貴
所以現在的問題不大
但香港的唱片業界就完全不同
它們出售的主要方式還只是唱片為主
不像現在歐美那樣,大副度使用網路作為銷售方式
不再以唱片為主要市場,而是把歌曲一首首以較平的價錢出售
先不談香港現在這業界的創作質素如何
但有時七八十元買一片cd但其實只想要其中的一首,很多人也不願意
但香港沒有歐美般成熟的網路交易市場
商家本身也不並推動歐美唱片業界的銷售方式
就此吸引人們去下載
但現在行為我個人覺得不但不會推動港人講買正版唱片
反而會激起港人罷買港產唱片而已~
為什麼要禁制一個工具,而不是禁止發放盜版?
為什麼不盡力打擊發放的源頭,而要花時間在禁止下載上?
你的意思我有點不太明白,即使是下載的人,也只有版權持有人投訴、舉報才會令海關和警方有所行動嗎?
小櫻的kero,如果某物台灣出版社不代理我卻很想看,我就會想辦法買到原版(當然、這是我的原則、不代表你的),即使我根本只懂中文,而不是以買不到來合理化非法下載,檯面下默默做的還能夠理解,當搬到檯面上大辣辣的用各種說法合理化非法之事,那就真的讓人無法忍受了。我知道、我知道,這有點像是雙重標準。(舉手投降)
另外,當市場夠活絡,價格則會下降,這是學經濟的共通知道的,當只支持著非法,那麼合法的到底何去何從?又何來有價格下殺的道理?
先撇開買不買得到或已絕版等無法抗拒因素──我也是因為這項原由、對網友的作法還能理解,接觸到的網友除了美國與大陸,其實在台灣的原因都是為了『省錢』&『不願花錢』,除了深山部落,一般市鎮的租書店可以說是到了氾濫的地步,我也問過『為了看最新連載』的網友們,當書出來時是否會去租書店或書店選購?大家也很誠實的說:並不會。(個人非常贊成租書店的存在,至於合法與否,日本商都不說話了⋯⋯)
我比較阿Q的想法,如果沒有無斷轉載,這些網友的想法是否就能夠回到供與需的合理軌道上支持著創作者的心血⋯⋯我知道真的很阿Q,但若是自身是靠創意工作,不管出版商、客戶是否拿著我的心血去狠撈一筆,至少我取得我的報酬⋯⋯
另外,如果是份職業,上司的吩咐與自身的職業道德與使命感,換得了一票的騷擾,那仍是旁觀者的我不樂意見到的事。
小櫻的kero,呃,抱歉,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台灣政客做得爛,我倒敢公開在網路上批判了,那是因為他們拿的是納稅人的錢卻辦不了正事,這為何不能批?你要不要換個比喻,我會聽得比較清楚?orz
用OTAKU的觀點去駁"青"應該是駁不通的. 我們是法治的社會, 就應該用法律去講. 我的觀點非常簡單, 民事法上, 版權持有人不找上門, 香港政府是不應為他們做任何事的. 刑事法上, 種子是身在外國的人做的, 香港政府也沒有施法管轄權去理. 法治社會不應是成xx那一些明星說什麼, 政府就做什麼的. 可悲的是, 現在的香港漸漸的退回這些名流主道的人治社會.
當然不排除有人因有下載不買,但個人是先下載--覺得好---買,現在我對最大影響的香港cd便因不爽他們打壓太強處於不下載也不買(反叛人士1)當然也包括我不覺好聽
另外我是反對打擊bt的
我不知道你本人的個人娛樂習慣,但我可以就身邊不少動漫朋友的經驗和你討論一下︰
首先,我個人認為是優質的東西,我絕對會去支持正版,之前網上一早推出z gundam 3套電影的seed,但我認為始終是等出正版dvd來得好,台版的ccs小櫻我還在儲銀中。至於不好的東西......就算是你送給我也不看,最多拿去廢物回收。不少衛道之士總是持「你認為不好的東西不代表你可以下載」,但事實是垃圾根本不會有人下載(比如不少香港電影),更別說會有人出錢了。
第二,你所說的理由起碼在我身邊的otaku完全是不成立的。在香港你用什麼方法才可以合法地看到日本的新番?難道你和我說你在家中架了一套大型衛星天線?(好像這也是犯法的吧)如果是在香港能夠得到正版,大家為什麼還要冒這個險?根據我過去買正版vcd的經驗,一套f91收費不過5、60元,現在ccs小櫻的港版vcd更下跌到20元不到便有10集以上。如果香港不是因為極人做動畫代理,怎麼網上下載如此繁盛?
至於你所認為的高登人的行為,這可以看作是一個無聲的反抗。一般的公眾人物站出來,受到攻擊是可以預見的事,尤其是當涉及一些極敏感話題時更是如此。如果自身沒有這樣的勇氣,就請不要站出來。否則按這個邏輯,我們豈不是絕對不應該批評政客?
如果目標物(只那個運動)不是玩法律, 大家也好辦事, 我也不喜歡這麼乞人憎的回文. 但是, 如果是要去玩法律的, 那便大家也應要依法辦事. 法律上既然有灰色地帶, 就當然要用到盡.
而且, 另一方面, 我覺得讓他們的id公開, 令全世界一起為那個運動做Audit, 那不是更有公信力嗎?!難道他們有什麼問題會經不起audit嗎?!
我支持打擊非法BT種子下載。
PS. 我無法認同NiGHTS回應Jacky TT的說法,那又和先前【銅須事件】裡大打正義旗號的網友有什麼兩樣?
同意你的意見. 而且, 用的方法是一面倒偏向商家給有錢人. 這只會對社會造成更多不穩定的因素.
從另一個角度去看, 自願作為玩法律的棋子, 她應該要有心理準備. 現時的私隱條例好像未有保護你所提及事項. 你可以找一找Cap 486 有沒有提及.
鋼鍊名句: 想要得到收穫, 就必須負出某些東西.
只會激起部份網民反叛心理
因為這個新聞在朋友中已經廣泛留傳,
所以也想表達一下自己的感受..
就我所知,bt開頭的理念也只是想加快網友之間檔案的傳送,
而不是為了分享那些產權物.
問題是出了在之後的用家身上...
但事已至此, 在bt這樣普及化又便利化的時候說要禁止就禁止...
沒可能的吧- -?
實際上, 若果要去禁止, 倒不如想下如何利用這個便利更好吧...
容我胡亂作一個例子... 就如 買torrent檔..
一起買, 一起dl, 一起快
但確實, 非法上下載的問題是沒有解決到的..
唯一的方法也是流回去教育上了...
p.s.(這個是很主觀的感想..)
其實我自己也是有用邪道的, 但是嘛, 也是有買原裝的日版cd做收藏..
說真的, 若果是好物的話就鐵定會有人買的..
我想那些業界人仕也要好好想一下自己的產物的價值到底是幾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