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快點引進QR Code吧! 毒鷄蛋毒魚事件暴光後,我也懶得罵「週一鑊」,庸官還是等待曾特首去發落好了。相對於「週一鑊」的信心保證,衞生福利局常任任秘書長尤曾家麗較有建設性,她靜靜地去日本取經,想了解日人如何追溯食品來源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原來答案十分簡單,就是使用QR Code。 ![]() 用QR Code追溯食品來源及提供資訊 ![]() 連巴士站也用QR Code QR Code 是Quick Response Code的簡稱,是取代Bar Code(就是香港通用的條碼)的識別條碼系統。QR Code是日本Denso-Wave公司在1994年發明的,現在已成為日本最常用條碼系統。它比Bar Code儲存更多資料及更容易被解碼(連手機也可),一個小小的QR Code最多竟可藏七千多個數字、兩千多個字母或一千八百個漢字及假名! ![]() QR Code手機上網 想想只要用手機拍下QR Code,便可直接接連相關網站。只要用簡單程式,在電腦上馬上可以製造或解讀QR Code,cool極了。我也用QRCode Generator(http://nfggames.com/system/qrcodegen.php#)給知日部屋及我的個人資料做了一個QR Code。雖然QR Code不是靈丹妙藥,還要加上其它法例、管理及監管上的配合才能充分發揮作用。若內地及香港都轉用QR Code,對保障消費者及促進資訊流通都是好事。 ![]() 知日部屋的QR Co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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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4 23:13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WHYnuB7OYw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6MiJKgtbug
at a highest price $5/month
http://www.three.com.hk/website/template?pageid=46...
http://www.3qrcode.com
台灣的產銷履歷也是應用 QRCode 作為農產品管理,但亦有實務面上的問題。容後再述
用手機購票, 交易完成後會得到一個qr code, 將qr code放到戲院的reader處取票
這樣就可以不用得遲到的朋友, 將qr code send給朋友, 讓他/她自己可以到取票機取票
當然也有大量整合其他 bar code regconition 的 工具庫。
online decoder :
http://www.drhu.org/QRCode/QRCodeDecodeJava.php
offline decoder:
http://www.hafenscher.net/qrcode/qrcode.jar
(java runtime)
科學算不算「物」?
因為科學人所以迷失,算不算因物而影響心?
太唯物?
不用新技術管理不來嗎?
新技術是方便管理, 不是藉口.
缺乏管理制度和系統, 什麼技術也是空談.
這與唯不唯心無關.
大陸我問題,不用多講, 亦無能為力. 但本港官員有沒有盡責處理問題, 已是重大疑問. 而港官玩忽職守, 因循怠惰, 又無監督問責, 才是香港問題叢生的重要根源.
http://www.quickmark.com.tw/about.html
RFID最大優勝是效能上遠遠超越光學條碼, 成本如何計算則....我不懂, 比較複雜
至於食品問題....這還是人的問題, 與技術有多好一點關係都沒有.
QR Code比RFID的好處就係能適應不同的載體。至於怕QR Code被弄污,大不了影印一張就是。要Duplicate一個RFID就真係要買。
RFID的成本係講緊四元港幣一粒、最細粒的RFID都要一個一元硬幣咁大。相對QR Code的大細也差不多。
信任還信任,制度一定要有。一個健全的制度(包含Internal Audit, ScoreBoard/Screening System)能令需要的信任量大幅下降。
另外, 在外觀上, RFID都會比QR. 因為如上所說, QR是光學閱讀, Label 必須印在產品上, 與bar code一樣, 做包括的design時會變得有點不便 (用那種隱形油墨又會用上貴一點的reader) . 但RFID label就沒有了這種問題.
你必需要每個商品都內裝無線電訊號標籤.另外...我只要一想到買回去的東西 可以隨時被有設備的人追蹤的可能.還有每次到商場就要被一堆輻射信號壟罩....
上面理由是有點扯.但不能說沒這些問題.
重點還是成本跟方便性 QR方便性跟成本明顯優於RFID
至於制度面問題 那又跟這些沒關了
畢竟工具好用 但還是要看用的人.
可是和宗仔說的一樣,食品製造商發佈的資料是假的,再好的技術,再好的機制也是浪費的。香港政府應該想個辦法去規管好大陸的食品製造商,不要讓有毒食品流出才是最重要的。
對於中國人而言, 如果 "信" 字成立, 的確是沒有什麼制度也是可以. 上幾個星期, 聽了蒙民偉先生的講話, 就是談論這個概念. 他分享了信興與松下以 "信" 為基礎的伙伴關係的由來. 這是一個比較有趣而且是關於中日民間商業合作非常成功的一個實例.
但是, 如果 "信" 這個基礎是不能成立, 第一次還可能會有合作, 但隨之而來的, 可能不是 "不好意思" , 就是一連串的商業訴訟. 就像某人 (屋主認識的人) 口頭答應了協助我追女, 結果第二日係佢就自己上. (老實說, 要是敗於公平競爭下, 那是我技不如人, 我是不會有任何怨言.) 我想, 對於跟這種人, 我不大可能會再建立任何同 "信" 字有關的關係.
第一次看到時快笑翻了. 如果是任何文字均可OCR則無可厚非, 但是居然有廠商設計讀取名片專用的PDA手機與OCR韌體, 卻不去推廣QR Code, 根本是本末倒置.
補充一點,日本手電在2003年下半期才把攝影功能徹底普及化,從前很多廉價(包括0円及1円)機種都不能拍照。
主要還是靠相關政策還要有人来執行才能確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任何機制,最終都是講個信字。如果這個信任不能成立,即使制度再好技術再先進也是枉然。當然這是後話。
第一次發言,如有任何不當之處,請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