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CC China Mainland HP 中國內地推行C.C的現狀及對香港的啟示 撰文:小櫻的Kero
![]() 來源:CC China Mainland HP 按照以上的進度,台灣和內地進入C.C的速度是很快的,作為一個在世界上佔最大人口比例的單一語言群體之一,這一點是讓人高興的。不過相比外地,內地的C.C有著一些不同的地方,請讓我略說一二︰ (1) 有強大的支持在西方世界,很大一部份商家和版權持有人視CC為洪水猛獸,認為這對於他們來說會造成利益損失,所以大部分的CC都只是局限於民間的創作、共享。可是在國內,CC一開始就得到了不少的支持︰李寧公司向他們提供贊助,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和全國文化資訊資源分享工程國家中心有關人士也是他們的顧問團成員。 (2) 集中在高等教育方面外地的CC,主力是集中在文化創作之上,比如音樂、視頻、圖像等方面,而內地則是把注意力放在了高等教育資源上。不少大專院校已經參加了中國開放式教育資源分享協會,將自己的教學資源放到網上供人使用,其內容文理工商都有所覆蓋,就和現在麻省理工學院的做法相似。令人感到遺憾的是,這份名單上一間香港的大專院校也沒有。 (3) 一般網民對CC的態度CC是一樣很新穎的事物,內地的網民了解較少也是可以理解的。在我可以接觸到的內地網民中,不少對於CC都是停留在「聽過但不清楚」的程度上----其實這已經比香港來得好了,我身邊的朋友對CC的了解幾乎是零。他們對版權的研究,還是停留在如何BT不被抓到而已。在另一方面,內地的版權問題暫時還是集中在冒名、盜版、抄襲上,網上下載的侵權討論只是剛剛開始,故此CC的推廣還得努力。 (4) 商家對CC的態度原諒我再一次用網絡小說來作例子吧,因為它的出現的確很有代理性︰網上小說的熱潮大約是在99年的時候燃燒起來的,到現在應該說其商業運行已經很成熟。雖然說他們對於CC的使用暫時沒有概念,可是對於平行創作、網上傳播的使用、容忍和宣傳,已經隱約看出了一點點CC的影子,我個人有種預感︰將來如果CC真的可以和ALL RIGHT RESERVE共存,內地的網上小說會是功臣之一。 ![]() 中國首張用CC的CD。來源:CC China Mainland HP 就我個人來說,CC是不是真的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有關網上侵權的問題,暫時還是一個未知數。可是對於開創者來說,這是一條艱巨的、荊棘滿佈的道路,對於國內國外來說都是如此。而CC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在於能不能在商業化的路上走出去,如果沒有人能夠因CC而發展創意行業進而得利,最後造出「CC比ALL RIGHT RESERVE著數」的氛圍,他終將只會是同好者的象牙塔上的裝飾而已。 互聯網的發達,對傳統的版權模式提出了一個全新的挑戰,各人都想盡最大的可能捍衛自己的利益。然而文化和創意是大家的,這裡允許我用CC中國大陸的網站上的文字來做總結︰「創造與發明仰賴前人在知識創作上的努力。站在巨人的肩上,借助進一步討論、使用以及轉換我們的同輩及前輩的理念和作品,我們站在了一代又一代巨人的肩膀上。」 以下是一點點補充資料︰ CC中國大陸︰http://cn.creativecommons.org/ 中國開放式教育資源分享協會︰http://www.core.org.cn/cn/ iMagin,發行CC唱片︰http://www.imaginecorp.net/CCLicense-1stAlbum.htm 對CC協議的說明︰http://cn.creativecommons.org/about/licenses.php |
當「超級女聲」遇上「Morning 娘」
殺入日本歌壇「超女」第一號:紀敏佳

2007/03/18 08:27 [













當然可以!
不過由於不解發覺文中漏提了不少論點,不解可能要重新整理全文,時間不足呢......
TO 小櫻:
感謝回文。
TO ewai_leo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出現,在政治上並不是新穎的概念。企業利用CSR將社會和企業本身『捆在一起』,以換取政府的各項產業優惠,可以說是典型政治手段。但在不解的後文文中,不解會指出C.C.並沒有如此的作用,請期待!
所謂企業公民 (Corporate Citizenship) 在三, 四十年前也只是大學生們空喊口號之物, 大家都認為這過於理想化, 不設實際。現在卻是所有大型企業都強調之事, 因為當日空喊口號的大學生, 現在已成了在社會當家作主的棟樑, 世界完全掌握在他們的手中。這是西方社會的特點, 不論在今天看來何等荒謬的東西, 數十年後都有可能會成為事實。
再待二十年, 讓現在受惠於Wikipedia (GNU, 強調開放版權的學生一輩成為社會棟樑, CC 要打倒 All rights reserved 便不會再是空想之物了
不如直接發文給屋主,一起討論吧。
【GNU 與 C.C.】
『C.C.是文化界中的GNU』,在討論C.C.前,請讓不解稍微偏離主題,先討論GNU。
相信各位對GNU的背景並不陌生,不解在此並不重覆。GNU的成功強力地支持日後C.C.的理論基礎,但兩者的範圍:程式界和文化界兩者之間的差異,令不解懷疑C.C.能否如GNU般成功。
事實上,如GNU般程式碼共享並不是近期的事,只是對大眾的影響力遠少於GNU,如程式語言中必備的程式集﹝LIBRARY﹞。為甚麼程式界如此熱衷於程式碼共享? 不解認為主因有四:
1) 程式設計師﹝PROGRAMER﹞經常面對相類似的編碼要求:排序﹝SORT﹞、選擇﹝SELECT﹞等。
2) 隨著電腦的應用不斷普及,社會對程式運算速度的要求不斷提高,間接提高對程式設計師編碼能力的要求。而現今程式的複雜,若無其他已有程式援助,單憑一小撮程式設計師根本無法寫出實用的程式。
3) 共享的程式碼在用戶的應用中不斷地受到測試,最終不僅用戶有利,共享者也減輕了程式碼除錯的負擔。
4) 程式碼共享促進『產業標準』的成立,令程式與程式之間更容易相容﹝COMPATIBLE﹞。
其中1) 2) 為程式設計『模組化』、『工程化』的原因,3) 4) 為程式碼共享便利程式工程﹝SOFTWARE ENGINEERING﹞的原因。在此不解必須要指出,以上四點的共通性為『工程相關』,而工程的本質是『遵守特定的原則,以最少的資源完成符合條件的產物』。這點與後文討論C.C.時所談論的藝術形成強烈對比。
GNU的影響當然不止於程式設計師的社團中,GNU的出現不僅為大眾提供更多、更廉價的應用程式,由於電腦程式業的特殊因素,其在商業層面上也有非常大的潛力,主要是以下二點:
1) 承接以上的4),『產業標準』的結果為電腦程式市場容易被少數公司壟斷。在軟體業界的層面上,由於軟體被廣泛採用,各公司紛紛支援該軟體以擴大各公司的市場;在消費者的層面上,由於該軟體受廣泛支援,因而更吸引消費者的使用。最終導致該軟體獨大的情況出現。
2) 由於消費者不需付款,消費者更能忍受附加於軟體的其他『服務』,如廣告。這間接提供更多商業層面上跨界別合作的機會,製造更多商機。
其中1) 為軟體業界的特點,這是由於程式在社會中的應用大多是程式與程式之間的互動﹝這在互聯網普及的現代更為明顯﹞,軟體間的合作有其必要性。反觀藝術品則多為獨立的個體,藝術品與藝術品之間甚少關聯,而藝術的非實用性又令2) 難以成立,這點在後文討論C.C.時將再次提出。
待續......
註※『不解』為筆者的自稱
我承認,我是希望cc有朝一日能夠打倒All Rights Reserved的
如果我有資金,使用cc協議的acg公司應該出來的了....可惜我只是窮學生一個.......
4月1.......................天啊..............為什麼要把日子定在我mid term day啊!
有時會有人爭論「CC 能否取代 All Rights Reserved」,但我覺得這是無意義的爭論。CC 的出現,是推廣另類版權的選擇,為以往不統一及沒有支援的另類援權提供更有系統的支援。創作人選擇 CC 還是 All Rights Reserved 完全是作者及市場的決定,同時兩者是可以並存,創作人可以在部份作品開放版權、部份作品封閉版權。
至於 CC 與商業的問題,無可否認現時 CC 是主要運用於獨立創作或非牟利作品。但是觀乎其他開放版權例子,完全開放免費下載的小說出版社亦健康營運,完全開源的軟件公司甚至是現時最有影響力的電腦公司之一,可見關鍵在於是否找到開放版權的 business model。
近日在看《wikinomic》一書,提及更多更多開放版權後業務增長或令公司起死回生的例子,由電腦業到科研到採礦業都有。其龐大的研究說明開放版權興起帶來的是新的營運模式,拒絕轉變的公司將要面對越來越困難的經營環境。
關於香港搞開放版權,港大傳播系那邊好像蠢蠢欲動,中大就不清楚...
關於國內推動 CC 的分享,四月一日有國內的相關人士來港親身說明,大家敬請出席啊 ;)
先多謝你的提點。
話說回來,以我目前手頭上的資料,imagine的管理層脫離cash時,也正正是業界對網上下載開始出聲反對之時。而imagine成立之後,對現今的網上下載則抱著一個開放的態度,以致使用cc推出唱片.............嗯..............
CASH的理事會主席便是陳永華教授
推出這張使用cc協議的cd的iMan
老板其實曾經係cash的行政總裁...................
中大的法學院已成立了, 今年是第一年
據知中大也會搞法學院,希望會請到對版權、cc有研究的學者,推出香港化的cc,屆時屋主也可以投身進去了。
to小奧
話說mongo so的cd哪裡有賣,在香港好像找不到。
hey guys ! 這就是香港尖子的嘴臉了。
我想提一下﹐這些人還包括某幾個近一兩年開始馬後炮的當權者。我不介意他們馬後炮﹐知迷途而未晚也。但試問怎能寄望他們落力推行版權相關的東西呢?他們跟 IFPI 、 CASH等機構的關係﹐非三言兩語可足道。
也許重點不在於是否 CC ﹐因為分享權法有多種可能的入路。有時﹐我也覺得提倡 CC 的人﹐霸道的語氣跟打算用 GPL 談革命的人不遑多樣。實際就是﹐很多人潛意識還是很保守。今天提出 CC ﹐是有點弄潮兒心態才跟著上。
能真正尊重創作﹐關鍵點是見於怎對待別人的東西﹐取向。單單宣告自己這一刻願意怎樣怎樣﹐僅僅是開了第一步罷。
Code Geass 那位千年女妖是 C.C. (シー・ツー),不是 CC 。
不過我更加想到是 See See XDDDDDDDDD
與其寫計劃書,不如把 CC 的網址介紹給高官。
香港現在真的完全沒有人籌備建立香港版CC嗎?
要讓人對cc的觀念從一隻pizza老妖到新授權模式的改變也是任重道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