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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唸法文時,法文老師給我們聽一個法國女同性戀創作歌手的歌,我記不起法文的名字,意思是「我用左手寫信給妳」,一位平時用右手的女性用左手將一封動人的情信寄給心儀同性。我的法文雖然很差,也被此曲打動。昨夜偶然在日本電視聽到一位「男身女心」易性者中村中的《友達の詩》(朋友之歌),真的很久沒有遇上這麼感人的音樂了,初聽時已有想哭的感覺,晚上旋律仍不斷在腦內轉。有人為賦新詩強說愁,中村中的《友達の詩》卻是反映壓抑內心的苦戀,一字一音一淚。 易性者(日人一般稱之為「性同一性障害者」)在日本是被歧視的一群。中村中在學校一直因為太女性化成集體欺凌的對象。15歲時組成一樂隊,喜歡了其一男性成員,不過對方知道其易性者身份後便疏離他,《友達の詩》便是在這心情下寫成的。 歌詞如下(加上本人粗譯): 《友達の詩》 曲:中村中 詞:中村中 触れるまでもなく先の事が (觸不到眼前的事) 見えてしまうなんて (還說什麼可以看見) そんなつまらない恋を (苦悶的愛情) 随分続けて来たね (還是不斷的來吧) 胸の痛み 治さないで (胸痛的感覺無法治療) 別の傷で隠すけど (用其它傷將它隱蓋) 簡単にばれてしまう (還是馬上流露出來) どこからか流れてしまう (不知從那裏流出來) 手を繋ぐくらいでいい (若可牽手便好了) 並んで歩くくらいでいい (若可並肩而行便好了) それすら危ういから (不過這樣太危險了) 大切な人は友達くらいでいい (還是做好朋友比較好) 寄り掛からなけりゃ傍に居れたの? (無依的我可否依在你身旁) 気にしていなければ (若不介意的話) 離れたけれど今更… (雖已分離) 無理だと気付く (明白根本不可能) 笑われて馬鹿にされて (被笑是儍) それでも憎めないなんて (也不抱恨) 自分だけ責めるなんて (只怪自己) いつまでも 情けないね (真的無用) 忘れた頃に もう一度会えたら (忘記比事後再次相見吧) 仲良くしてね (一起做好朋友好嗎) 友達くらいが丁度 いい (做好朋友好了) 我雖不是同性戀或易性者,但是他們的作品令我深受感動。中村中的《友達の詩》讓我明白,只要是真愛便能感動,思念能夠超越時空、身份與性別。同時,社會對同性戀或易性者應有更大的寬容,不要歧視及欺凌,大家都是有血有肉會哭會笑的人。 請看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gmVcsDV0FQ&fea...(Liv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PQS55Y3Vds (MV) |
日本人的温柔
戀愛資本主義之形成

2007/06/09 06:57 [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861
呢篇唔錯
好同意你既觀點
看了之后,我觉得,怎么说呢,非常的同情她
象他们这样的易性者
天生就比我们更加痛苦,内心上,想要获得真爱,可是却很困难,
在现实生活中,还会因此而受歧视
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一更宽容的心态来对待他们
呵呵,她的那首<脏了的内衣>也很好听哦,蛮感人的
说实话,我自己身边也有性少数族群的朋友(包括GDI,Gay,Les),深知他们的不易。
中村的出现和成功的确是个例。虽然不能使朋友们鼓起勇气来像她一样挺身走出。但是中村使世人开始容纳改观性少数族群这个事实,也算是给了朋友们些微的宽慰吧。
再次祝愿和谐社会能够真正和谐到每个人都能得到个性自由发展的一天……
OK.
其實我的亂文與ACG無甚關係,如果想對GID建立初步了解的話,倒是勉強可一讀。
有關獨立成文一事,由於我只是偶然發言一次,現在的日常生活極為繁忙,身心疲敝,所以無法負起獨立成文後的責任。
如果屋主認為有獨立成文價值的話,請把作者改為「某位網友」之類的名稱,也請勿在介紹文章或評論之中提起我的名字,這樣我也可以免於獨立文章的作者之責(只負某篇評論作者之責),謝謝。
此外,希望不要在標題加入和ACG有關的字眼,因為文章主旨與之並無關係,有誤導之嫌。唯一動機只是希望人們對GID以至其他性少數族群(sexual minority)加深認識及理解而已。若能拋磚引玉,吸引本港的GID人士現身說法,解釋求診途徑(我估計是先找心理醫生,然後轉介至婦產科等等,然而是否需要從特殊途徑尋找專門的心理醫生等等,則不可而知)、周遭眼光等等,則更喜出望外。
在上述前提下,如果屋主希望把以下發言獨立成文的話,請自由進行。
在香港找到有關中村中以至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GID)的文章有點意外,我自己來到日本五年,比起在香港時對於性少數族群的意識及理解都增加了不少,偶爾發言一下打發心情吧。
>易性者(日人一般稱之為「性同一性障害者」)
其實性別認同障礙(GID,即日語的性同一性障害)與易性是不同的概念,GID指的是所謂「男身女心」「女身男心」,在醫學上和抑鬱症和狂躁症等同樣屬於精神科的疾病。世界精神醫學會、美國精神醫學會及日本厚生労働省都各自訂下治療GUIDELINE。(雖然我站在Gender的立場上對此說甚感懷疑…如果當真毫無批判地全盤照收的話,相信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都是GID…)
至於「易性者」,這裡的意思不甚明確,然而類似的概念有這兩個:Trans-sexual(TS)和Trans-gender(TG)。
TS指的是對於自己的身體無法忍受而走到「最後一步」,即性別適合手術(Sex Reassignment Surgery=SRS;一般稱變性手術,但作為醫學上的治療法來說,此名不甚正確)的GID,走到這步的人,有不少都會尋求改變戶籍(正式成為自己的認同性別)。
TG則是通過醫學方法接近認同性別,然而沒有打算接受SRS的GID。這些醫學方法包括女性或男性激素的攝取、睪丸切除、乳房切除、隆乳手術、整容手術等。生理性別為男性的TG認為MtF(Male-to-Female),相反則為FtM。男性的TG又被稱為「New-half」(類似中文的「人妖」),但這個其實是不尊重當事者的稱呼。
相同道理,說中村中「超越性別」其實未必尊重本人,因為她打從心裡就是女性。同性戀者和GID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兩類的人我都認識,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題外話一則,我認識一名「New-half」,從外表及聲線方面都是女性,但根據她所說,至今的各種支出已接近2000萬日元(100多萬港元)。
在現代社會,只要有錢,看來真的甚麼都能做得到。
GID不一定是TS或TG,因為很多人會選擇一生隱藏起來。要面對包括親友、同事在內的眾人目光及歧見並非易事,美男美女尚可,如果是醜男醜女的話,則更難受到理解。
再者長期攝取激素,副作用甚多,身體會不斷受到磨蝕,無異毒藥,有統計指出FtM的平均壽命是48歲,比一般女性的80多歲相差了接近40年。
有些GID會接受治療,但止步於精神科輔導的程度,即在日常生活中找出自己內心安樂的平衡。
所以我說「易性者」(不論TS或TG)都與GID是不同的概念。
接著說說日本的GID處境。
當然有很嚴重的歧視,社會認知也未如理想,但是相比香港,其實已經好得多。
香港人幾乎都不知道有GID這回事,恐怕人們只會知道「人妖」和「變態」這些侮辱性的詞語。
再者,在日本相關情報發達,很多人都可以容易得知,如果懷疑自己是GID時應該往甚麼地方求診,在甚麼地方可以購買藥物,然而在香港嗎?恕我無知,我完全不清楚香港的GID是在甚麼地方接受治療的,有經驗者大可現身說法。
在日本曾有公司以工作時作女性裝扮為由解僱GID員工,而被法庭判以違法的案例。
我的一名MtF朋友(比我年長10歲,同樣是girl game fans)向上司告白自己的性別認同,上司對她說只要她正式取得GID的證明,便可以讓她作為女性在公司服務。
當然這些正面例子只是全體的一部份,然而要等待這些例子在香港出現嗎?實在不知待至何年何月。
最後……
為甚麼我會知道這麼多?
很簡單,原因有下列四點。
(1)Otaku文化中從很久以前已經充滿MtF、FtM題材,最近隨著美少女遊戲等的「女裝美少年化」,更加出現的一些明顯是「變性人」的「女角」。在性愛場面中甚至有關於對方曾接受的手術、服用的藥物等的描寫。我本身是美少年迷,與同好接觸中自然越知越多。
(2)我本身是cross-dresser,在cosplay場中,經驗上10人有2、3人是GID(反而GAY(同性戀者)的cross-dress cosplayer則幾乎沒有見過),很自然GID朋友的交流會增加。
(3)所謂先進派的Otaku之中,有部份是性少數族群,GID、同性戀,甚麼都有。如6月30日的秋葉原解放大遊行(我是發起人及參加者之一),在最前方擔起大旗的、身著十分大膽的賓尼兔女郎,就是一名「new-half」。身邊的人很多都以為她是天生的女性,也許是我「經驗豐富」,從最初的一眼便認定她是「new-half」了。
(4)我是一個男女無別論者,過著無視性別的生活。身邊有些人說我是「超越性別的獨特人物」,也有朋友說起初認識我時以為我是FtM或MtF,現在仍間歇性把我誤認為異性云云,甚至在學校及工作上也曾被誤解過……(我的外觀只是一個由「大哥哥」慢慢過渡至「叔叔」的大男性,大概是我本人的氣氛使然吧)由於有一種與一般男女不同的獨特氣氛,所以容易和性少數族群接近;也可以大膽地說,雖然我不屬於那些族群的任何一類,但在現今社會的保守性別規範之下,我的立場也變得和他們非常接近。只欲不違心而行,世人何苦多事?
久未發言,行文偏冗,請見諒。今天純屬偶然。
但睇完d評論...只有一種無奈既感覺
我引用了你一點字句,來打我的日記
希望唔好介意...
音樂真的是無分性別種族呢~
两个男人的20年“婚姻”
http://www.southcn.com/news/community/hotpic/20050...
只是就如此歌中流露出來的是無奈
他自身的無奈
世界的無奈
和他人的無奈
"所以做朋友好了"
剛剛很認真的聽了一下,歌詞真的很深很我心,尤其喜歡下面四句:
手を繋ぐくらいでいい
並んで歩くくらいでいい
それすら危ういから
大切な人は友達くらいでいい
撇開性向不談,其實很多人(至少我身邊的朋友們)都抱有這樣的想法!所以很自然的感受特別深刻^^剛剛也去YOU TUBE聽了其他的作品,一樣非常好聽,而且中村中的聲音很清,聽了很舒服。謝謝屋主介紹了這麼首好歌!
對了,第二次副歌的最後一句似乎不太一樣
唱的好像是「大切な人が見えていれば上出来」的樣子
不曉得我有沒有聽錯,只是有點在意而已!^^
的確部份變性人是不是因為 GID 的原因
但..... 大部份自願變性既人仕都係 GID
而大部份先進國家
變情前係要醫生係要証實病人有 GID , 而且影響正常生活先會開出手術批准書的..
所以..GID 的人也可能(應該說很大可能)會是變性
或有變性想法既人........
不只是德國人,在二戰前歐美西方人對猶太人的歧視可以說是根深底固(二戰前的西方國家都不願收容被粹迫害的猶太人)。是在二戰之後,反猶變了政治不正確,所以才被視為極少數人的主張。
回到主題,歧視和欺凌,源自對那事物的不了解。偏偏這社會上就是有人想阻礙大眾了解同性戀或易性者,連提也不准提,製造更多偏見。
易性者即變性者,但是性同一性障害者(性別認同障礙)指的只是一個心理病,還沒有變性。
支持作者的文章。
http://bladeak.blogspot.com/2007/06/song-of-my-fri...
我就真係唔理得咁多...
之但係..
係香港呢, 係法律上, 變性人依然是原本性別.....
一個變性後既人, 係唔可以同另外性別既人結婚,
即係... 一個男變女的 ,和一個男的結婚是不合法的.....
那張 gender 印著 "F" 的 ID Card 是沒有法律地位的...
男或女特有的權利通通也沒有
很奇怪吧 !
香港這個是什麼落後的地方........
其實早前法院裁定男同性戀者合法肛交年齡為21歲違憲,不知道最新發展如何
http://hk.news.yahoo.com/061017/12/1utjo.html
多謝你的指正!翻查網上資料才知同性戀非刑事化是91年的事了。那時小弟剛好到了加拿大讀書,對香港的時事有數年「真空期」,不好意思。
若是這樣小弟(對你來說可能是大叔吧)就更不明,同性戀非刑事化是指「凡年齡達廿一歲的男子私下進行同性戀行為,不再屬於違法」。異性戀的要求不是十八歲嗎?
這條法例建基於一個重要邏輯,就是「成年人在私人地方進行的行為,只要不影響第三者便屬合法」。可是,近年越來越多所謂的衛道人仕,只因看不順眼別人,便這樣要管那樣要禁了
他只是被中村中的真摯單向感情所感動而己,
而且中村中心為同性戀的確比較難找到愛他的人,
這種孤獨和寂寞感不禁令人同情0麻
喜歡別人的人沒有錯,拒絕被愛的人也沒有錯,
但一句\\\\\\\"不想傷害別人\\\\\\\",
便可以永遠也不和那人做朋友,
永遠不和他見面,不跟他說話嗎?
從前是好朋友,卻突然改變了?
這樣的事情我想沒有人可以一時三刻接受得了的,
即使你說\\\\\\\"可憐的人很多\\\\\\\"?
試問這樣做真的是為對方好?
一刻逃避回答不是問題,但不可以永遠.
若重視對方,把對方視為好友,
不論多久還是要找機會跟對方清楚地說,
不是一句\\\\\\\"為了他好\\\\\\\",便可以草草了事的. 也沒有人會不知所措一輩子的,
做一件事只是分為想做和不想做罷了.
跌倒過的人在世界上有很多,
但每個跌倒的人都同樣會感到痛楚的.
因為我們都是人,
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有思想,有感情的人,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感受,
不是主流都是這樣便可以否定獨立的個体,
因為我相信每個個体都有其本身的價值.
被歌手喜歡上的那個人選擇疏離,有那麼罪大惡極嗎?非得要接受才叫做不歧視嗎?
那個選擇疏離的人或許不見得想傷害對方,他只是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個情況,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情況下選擇疏離。
誰沒有遇到過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跟面對的情況?誰沒有不知所措過?有時候遇到親朋好友得到絕症,不知道怎麼問候與安慰對方,結果就不去探病;一般的異性戀也有這種單戀的人被發現結果對方疏離的情況,這很希奇嗎?
誰敢說自己這一輩子都沒傷害過別人?都沒有不知所措過?
不管是同性戀者或是所謂性別障礙者,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你喜歡一個人,那個人卻不一定喜歡你,如果他也喜歡你而且包括你的一切,那是你的運氣,不只是你們,所謂的殘障者、失婚者……歸根究底,可憐的人何其多?這句話對每個人都成立。
同性戀非刑事化已經在90年代時通過了。
若這種邏輯成立的話,當年納粹黨屠殺猶太人,豈非是整個德國的主流意願?
香港討論多年的所謂同性戀合法化,只是說同性戀者不用被找去坐牢。現時歐美各國討論的,可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令他們和異性戀者一樣有同等權利!
視乎你支持、包容、否定、抗拒同性戀的理據是什麼啦。
如果只是基於「戀愛是絕對自由,愛情是超越形體」,那就別這邊廂認同同性戀,另邊廂打壓人獸戀、亂倫戀好了。這世界很喜歡一面高舉自由反抗人家的權威,一面用權威打壓人家的自由。
人類是有能力無性繁殖,所以不用擔心人因性而絕種。
何況人類絕種也不關你我事,沒有生物能永遠不滅。
你不是說有些價值是千古不變麼?
其實同性戀合法化不等於鼓吹吧~
說, 讓我說一個例子吧~
大自然的動物沒有同性戀合唔合法這回事吧~
那同性戀在其他動物會否不存在? 我認為不會~
但我們從未聽過有動物因為同性戀而絕種吧~
所以, 其實同性戀合法化只表示我們學懂包容其他人吧了~
其實就好似當年歐洲推出色情光碟一樣, 大都只是多慮吧了
畢竟有些東西是千古不變, 我並不會因為合法而走向同性戀的~
還有一套叫前世今生系列的漫畫
畫了十幾年了
內容是指有一對互愛的騎士和公主
公主別的不迫婚, 對方用武力
公主為了保護騎士而死了
騎士為了找公主的轉生
去學轉生術, 找了1300年
找到公主的轉生
但公主卻轉生做男的
當時騎士跟公主說
我愛的是你的靈魂,不是你的身體
這句話深深感動了我呢
動畫女生愛女生(かしまし)正是以這個為題材
說不定在100年後就是錯的了。
有好些人類的共同價值/信念是千古不變的
>>除了民主和獨裁,還有無政府、無國家等政體。
是被認為不可行的吧
坦白講,如果全人類都變左同性戀,咁點算? 無性生殖呀?
可接受/包容,但不適宜鼓吹
我想是沒人會贊成的吧
但切身處地去想一個問題
如果你的情人, 突然有天改變了性別
又或者有天他/她跟你說他/她是變性人
你還愛他嗎?
這問題令我不會去反對同性戀
就是這樣
不知道有沒有那種不死身能力…
如果是我的場合的話… 如果是這樣子真的令我討好、能夠令一個正常的男人產生笹原隆士那種反應的程度的話… ,我可能會「考慮」哦… 不過、如果是「超兄貴」型的我絕對受不了。(同樣、超姉貴也受不了﹗
如果結果還是免不了外表結果論啦……
到1同性戀合法化會有甚麼問題?
其實是沒有大問題的, 同性戀照樣同性戀~
至於異性戀? 請問問你自己, 你會因為同性戀合法化而成為同性戀麼?
在我個人來說, 還是會照樣喜歡異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