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環保觸覺
我從秀麗古雅的京都回到香港這片石屎森林,心裏實在有不少感觸。京都對建築物的管制極嚴,重視日照、通風及景觀,即使在市中心的四條河原町也可看見優美的鴨川及遠處青翠的崇山峻嶺,令人心曠神怡。相反,香港是個「屏風樓森林」,論樓宇的高度及密度大概是全球之最。從太平山山頂只看到半山的高樓大廈,維港遲早變「維河」。中灣、灣仔、油麻地、尖沙嘴、旺角、大角咀、西九、將軍澳及馬鞍山盡是一排排的屏風樓,連衙前圍村也將改建成被夾在屏風樓之間的「一線天」公園。陽光不充足、空氣不暢通及景觀不開揚等屏風效應,對市民造成身心損害。難道這是經濟成長的必然代價? ![]() 香港政府的收入倚重賣地,與地產商長期保持「友好合作」關係,致使香港變成「屏風樓之都」。這種「發展至上論」反映香港的領導至今仍停留在「第三世界」的心態,香港真的愧稱國際大都會。香港必須盡快引進「日照權」的概念,以保障市民的基本權利及確保香港在發展與環保之間取得平衡。 ![]() 「日照權」(right to enjoy the sunshine或enjoyment of sunlight)是保障公民享受其居所受陽光照射,而不被旁邊建築物阻擋的權利。聯合國及先進國家均已制訂法例,將「日照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權及公民權加以保障。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個人在其住宅每天應最少享有3小時的日照。 日本是推行「日照權」最積極的國家(而且還保障相關的「通風權」及「眺望權」),在《日本國憲法》第25 條中規定國民有過著健康及文明生活的權利,這被用來支持「日照權」的確立。此外《建築基準法》第56條明文規定公民在其住宅每天最少享有3小時日照的權利。在日本因違反「日照權」而被法庭命令停工及賠償的發展商不計其數,因最早的案例見於1972年6月27日,6月27日從此成為「日照權日」。日本一些地方政府(如京都市)制定十分嚴厲的法例以保障「日照權」。市民運動對推動「日照權」關係密切,例如十多年前京都市所有佛寺曾一起「罷工」,拒遊客於門外,以抗議市內出現高樓大廈,破壞古都景觀及威脅市民的「日照權」。此外,紐約市亦曾出現維護「日照權」的市民運動(所謂「黑傘運動」),抗議高樓大廈阻擋陽光。京都市及紐約市在爭取「日照權」的市民運動後成為保護「日照權」的模範城市。 ![]() 來源: Apple Daily ![]() 近年台灣及內地也相繼立例保障「日照權」,一些違例發展商受到懲罰,可是香港仍在原地踏步!假若香港政府還不「悟以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大概只有透過市民運動,才能令它認真考慮立法保障「日照權」了。回歸後的香港真的體現了「一國雙制」,連內地也急起直追(如建立「日照權」及Creative Commons的概念),希望與國際接軌,香港仍是我行我素,運用20世紀的思維來處理問題,真的十分諷刺與無奈。 此文於8月17日原刊《明報》世紀版 伸延閱讀: 立法會十五題:樓宇屏風效應 環保觸覺 |
九霄驚魂實錄
剖析網誌文化 

2007/08/17 17:45 [















正在研究彌敦道,你的資料很有用地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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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還沾沾自喜地推出了《迫City》一書,以反智角度力捧樓宇過迫的敗政。「地盡其用」與市民生活質素的平衡何時才能重新修訂?
P.S. 原來已經有網友提出了 :)
香港政府依賴賣地支出,根本就是不健康。政府以高地價賣地,發展商要賺錢,當然要用高價賣樓。倒頭來還不是市民來付賬?中間還隔了一層地產商。
相比起保育,香港有更多人講效率,甚麼都要快,不要理後果,做了再說。但有沒有人停下來想過,自己這麼辛勤工作,是為了誰?誰有最大得益?為甚麼既得利益者這麼強調效率?或者你想通之後,會發現所謂低效率也未必是壞事。
紐約、倫敦、東京那些大都會,都可以汲納週邊城市形式城市集,透過市場機制疏導人口。可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只限深圳河以南,「生存空間」不加大的話必定會出現房屋問題,所以「港深合併」的建議是有實際需要。
以前只有青衣比市區冷,現在青衣比市區更熱,唉~
如果香港係咁賣地,香港點會冇貧富縣殊﹖
而家香港好完美咩﹖人地國家一定差o既咩﹖
而家我覺得自己成個guk高個頭先睇到個天,o係其他地方駛鬼咁﹖
http://hk.news.yahoo.com/070818/12/2dvg8.html
會衍生精神和情緒上各種病態,又無大型公園休憩,又無開揚環境可供一個人平靜沈思,相信住在這裡的人有多不快樂。
現在還有外國人移民到香港嗎?自從回歸以後,不單自由行旅客取代了歐美遊客,絕大部份「移民」也是來自內地的,以外國的標準來說只算城市之間的遷徙,根本不是移民
屏風樓的問題,一定比以前嚴重得多。樓盤的做法,太多以『豪宅』開售,先在樓下起好多層,再上起三四十層,就算住『豪宅』最低層已經比附近的樓宇高得多,明顯是爭奪陽光,風景的做法,又有高人一等的想法。想爭取陽光就請努力賺錢......
無錢的人,在香港是沒有吃陽光和海風的權利的。
保育,環保並不是『蝕錢』的東方,但惡果的『反彈』要長時間才會出現。對地方的感情都是以文化來建立,這些都是在賬目上看不見的。
什麼惡果?現在香港人的心態是一種好好的教材。
最近已開始有外國遊客、人才甚至商業機構因為香港的環境污染問題而卻步了。
建屏風樓短期能增加政府收入,但長遠很難說。
如果政府真的如此依賴賣地收入,最實際的方法其實是把郊野公園條例廢除。這東西使香港差不多一半的土地沒法發展。
想解決屏風樓?可以!叫那些香港人移民他鄉,外國人別移民到香港,逗留香港,我深信數十年後,屏風樓必定能夠解決XDDD
香港以前是有日照規定, 但後來被廢了.
咁多年來,香港的公共財政支出,幾乎靠哂賣地咁滯。一切好與壞,都全繫賣地
最近愈多愈多人講保育、環保,但呢D全部都唔係免費。如果政府開張單俾全港市民簽,講明如果唔要屏風樓,唔拆皇后,你地每人要科水咁多咁多,你會唔會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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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可以咁靚,因為佢地交稅多過人,買野貴過人,政府效率低過人,呢D你想唔想要?
This is very true, i am an architect working in London, the so called "rights of light" is something we need to consider in the early design stage of a building. Hong Kong is way behind on this concept and a lot of Hong Kong people appear to have get used to the idea of their windows facing concrete walls.
規定樓宇的高度不能阻擋陽光射在街上,
在觀塘可以看到一些梯級形舊樓就是照規定而建,
但後來為了售地有更好價錢,便將這個規定取消。
回歸後,這個情況越來越壞,在海旁的新樓都是屏風樓,
我住的油塘海旁(鯉魚門)還是舊工業區,
但已有一幢名為鯉灣天下的高樓建成,
希望不要把鯉魚門海旁變成高樓密集的石屎圍牆,
西九、將軍澳和東涌那些圍牆實在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