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載《我的狐仙女友》對日本動畫商影響有多大? 下載動畫對日本動畫界的影響 撰文:天河明人 筆者撰寫此文的原因為發覺之前2位前輩所寫的文章忽略了一些觀點,所以希望借此文再深入探討下載動畫對日本動畫界的影響。先問大家三條問題作為討論的開始:(一) 錄製動畫是否違法?(二) 誰是動畫DVD的目標客群?動畫DVD有其他銷售模式嗎?(三) 中國市場對現在與未來日本動畫界影響有多大?希望各位先在心裡回答以上問題才看下文,以便有更好的呼應。 錄製動畫沒有違法,但DVD存在的基本因素被沖擊 我們不必大費周章查閱法律條文,只需要看看市面上雨後春筍的DVD錄影機就知道錄製動畫(電視台上播放的)沒有違反現行法例,否則此等商品早被有關當局取締。以此作推導,假設人人有一部DVD錄影機,一部HDTV,數張DVD,相關剪接軟件,是否可以推論出「人人都可以錄製高質素畫面的電視節目」此一結論?只不過我們需要費時間錄製和剪接而已。既然如此,DVD扮演著什麼角色呢?第一、不是人人有相關設備;第二、不是人人有那麼多時間;第三,電視台播映不是全國性,有些地方看不到某些電視台。此三個乃DVD存在的基本因素,現今因為有下載動畫此一方法,使動畫DVD存在的三個基本因素被沖擊。假設動畫DVD的內涵等同DVD的內涵(即動畫DVD沒有獨有的存在因素),日本國民下載日本各電視台上播放的錄製動畫便會大幅影響動畫DVD的當地(日本)銷量。此結論成立的前提是動畫DVD沒有獨有的存在因素,那麼隨後的問題就是動畫DVD有沒有獨有的存在因素呢? 市場定位,弄清客群,搞好營銷才是關鍵 誰是動畫DVD的目標客群?動畫又有分很多種,可以簡單分為萌系與非萌系,目標客群可以分為御宅族、動漫愛好者、一般消費者三類。分類方法(在此文)為以月收入扣除基本生活開支為分母,投放在ACG相關的貨品的月支出為分子,70%以上為御宅族、30%-70%為動漫愛好者,3-%為以下一般消費者(以343比例就可以得到一個Normal Distribution)。一部成功的商業作品必須先做好以上的市場調查與市場定位,才可以為你的動畫DVD制定一些獨有的存在因素。 一般動畫DVD(不論是萌系與非萌系)都會重畫某些畫面使作品更完美,最明顯的例子便是《天元突破》第四話,有些更會加入一些特典影像和小劇場如《攻殼機動隊》,甚至全新集數如《BACCANO!》。萌系作品可以加入聲優訪談,送海報(等身更有吸引力),電話卡,PVC FIGURE等等。我們無法否認非萌系作品可能在此方面比較吃虧,不過現今萌系與非萌系的界定比較模糊,熱血如《天元突破》一樣有優子可以萌;特攝如《BLASSREITER》一樣有Amanda可以萌,現今的動畫很多也加入了萌要素,不能再以二分法劃分,也使此等作品可以用萌來包裝,借萌來銷售。 有些人處處拿《蟲師》作例子,筆者想問各位三個問題。第一、《蟲師》是商業作品?還是藝術作品?第二、如果是商業作品的話,有沒有做好市場調查去分析時下客群的喜好?而目標客群又是誰呢?是御宅族?是動漫愛好者?還是一般消費者?第三、我們可不可以因為貨品不合主流客群的喜好,而斥責消費者呢?某些動畫DVD不好賣會否是由動畫企劃開始已經出現問題所致呢?(例如不加入客群的喜好要素) 總括而言,上述的方法都屬於經濟學上的「捆綁銷售」,有沒有其他模式呢?例如雇用Maid/Cosplayer做售貨員,在Maid Cafe搞活動促銷等等都是值得探討的方法。 數碼與非數碼捆綁銷售的成功實例 有人可能會反駁筆者,那些人買了DVD再回家壓制以點對點發佈,不就會使DVD銷量下跌了嗎?筆者的回答就是數碼可以壓制,實物能否壓制呢?現時很多GALGAME都是使用捆綁銷售模式,買一盒GALGAME會送很多東西,例如抱枕套,等身海報等等,成本當然計算在GALGAM的售價之中,此等銷售模式完全解決了數碼可以被複製的問題,如果你是GALGAME的玩家的話,你會好奇極大部分GALGAME是沒有STARFORCE的。下圖為ToHeart2 AD和超昂閃忍ハルカ的深夜銷數人潮,根據Akibablog有2000人以上。 ![]() Source: http://www.akibablog.net/archives/2008/02/th2-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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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現代惡搞經典-淺介《迷糊女戰士》
自衛隊軍用機若能來華的意義何在?

2008/05/28 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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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在下也是大陸的。^_^
其實說實話,我倒不是很想看譯製版,因爲内地配音的日本動畫個人並不是很能接受,至於“新世紀天鷹戰士”和“王小明”之類的翻譯,更是令人哭笑不得了。
有人說這是因爲我們的耳朵被日本聲優慣坏了,我倒不這麽認爲。從小就是聼著漢語的朗誦長大的,傢中至今還保存著李默然老師灌錄的磁帶。臺灣的配音要比内地的好,我倒不是說大陸的配音演員就比臺灣的差。個人覺得可能是風格不同導致的。大陸的配音過於抒情化,因此比較適合善於抒情的西片;而日本動畫(我不怎麽看日劇,沒什麽發言權)愚以爲則更爲口語化,而且句尾有很多的語氣詞,因此被一部分内地人認爲“嗲聲嗲氣”的臺灣式普通話或許更爲合適(其實我倒覺得有時候那種嗲嗲的聲音蠻可愛的,尤其是那種很純真的女孩子說出來的時候)。如果說“大陸腔”適合于“大家閨秀”類型的片子,那麽“臺灣腔”就是“小家碧玉”了。
啊……我好像是跑題了呢……還儸嗦了這麽多……實在抱歉……
關於主題其實也不是沒有話要說,個人持的觀點是對於網絡共享的管理和對盜版差不多,限制,但不嚴厲打擊。這些東西有時候可以起到和demo同樣的效果——正版的價格會讓很多人望而卻步,真正有愛的人自然會去買正版(至少我個人是這樣,對於DVD什麽的,除非我買不到,一般只要真正有愛哪怕我下載了高清動畫還是會去買正版來收藏)。
國 家 版 權 局 等 部 門 展 開 專 項 行 動 , 打 擊 奧 運 期 間 網 上 非 法 轉 播 賽 事 。
版 權 局 說 , 內 地 及 澳 門 的 奧 運 電 視 轉 播 權 屬 中 央 電 視 台 , 新 媒 體 轉 播 權 則 屬 央 視 國 際 , 任 何 個 人 或 網 站 , 不 論 牟 利 或 非 牟 利 , 只 要 錄 製 比 賽 過 程 上 載 互 聯 網 , 即 屬 違 法 , 最 高 可 被 罰 款 10 萬 元 人 民 幣 。
北 京 大 學 法 學 院 副 教 授 韋 之 認 為 , 內 地 執 法 缺 乏 資 源 、 官 員 認 知 不 足 , 影 響 整 治 侵 權 活 動 的 成 效 , 建 議 當 局 加 強 教 育 , 並 鼓 勵 版 權 持 有 人 主 動 投 訴 侵 權 行 為 。
From RTHK NEWS 2008/06/20
受教了。
Code geass 當然不是賣萌, 我恉的十年一大熱係有歷史記錄的, 角川本來也想用涼宮作此世代的代表作, 但第二期的延遲就代表他們的重心以放了在code geass 同 Gundam 00.
在電視台放動畫一向也是為了商品作廣告, Gundam 最大收入就係模型同Gundam 這個名字的版權.
Code Geass 好像是2006年尾過2007年頭,我也忘記了,Anyway,應該也不算單純賣萌?
另外,用10年來一計會不會太長了?其實涼宮春日也很紅吧,到今天仍有不少話題。Pokemon,Naruto,Bleach這些其實也很紅,對一般人來說,知名度可能比Code Geass還大呢
另外我也想知道有沒有研究,看看動畫出後對原著小說,漫畫,以至到音樂光碟等銷量的影響力。動畫會不會進而變成這類商品的強力廣告?
日本電視動晝(不計電影),每過十年才會有一個大作會大熱, Eva 之後, 上年會是Code Geass : Lelouch of the Rebellion.
其實並不是這樣,每年都有好幾套優質的作品。單是上年就有Bacanno,怪,精靈守護人,Darker Than Black等等,雖然我沒有全部看過,但知道這幾套都不算是賣萌作品,口碑很好。只是人氣不及大熱的作品,銷量我不太清楚。
在一年幾百套裏只有幾套傑出確實不算多,產品種類也反映了市場的供求。這類較冷的好作品,要賣到哪都不易,單想想宣傳費也不知要花多少,但是喜歡的多數是口味較成熟的觀眾,願意付錢的相信也有,只是怎樣宣傳是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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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主張附賣不同產品/服務;以Victorian Romance Emma Collection Box為例,買了的人都沒後悔,因為附送的精品Victorian Gazette很合心意。
不過願付錢的人還是少,原因?媒體,光碟也好,書本也好,都很易複製。本來以為藍光技術能把影片類的媒體容量提升到不易傳送的,可是現在已有壓縮技術,部分網路好的人連沒壓縮的Blue Ray 內容也能傳送...更不用說在電視上廣播過的劇集/動畫了,有人錄影發放,連有線電視也不用申請了。
翻版已經讓只有中小型市場的相關企業公司死了不少,看看香港的電影...;除非能立例限制網路,封阻濫用,否則企業只有另求生機,不能太倚賴販賣媒體本身。歌手可以搞搞演唱會,但是電視電影呢?
真懷念那個産生了萬畫宣言的年代啊。
法理上,多於一個才是複製, 法官也會睇你錄影的行為有無動機去犯法.
我想問侵犯版權是否刑事?
如果執法部門見到有人犯刑事罪行而視若無睹,我可否去投訴他們公然容許罪惡發生而不執法?
法律條文就是這樣寫,爭論來都沒有用。
正如R1111 明知是玩翻版工具,但不存在改機成份,法律條文未必管得到,被人告還是可以解釋的。
錄影從法律解就是犯法的,有沒有人決定告你,又是另一問題。告得你,法官會不會判你又一問題。在沒有人損失的情況下,應該會沒有人理會。
那不是早應該禁售VHS錄影機嗎?
SONY 不是在鼓勵別人犯法?
她的產品有詳細說明書教人家如何錄影...
>>需要看看市面上雨後春筍的DVD錄影機就知道錄製動畫(電視台上播放的)沒有違反現行法例
在香港這一定是違法的。
http://www.hklii.org/hk/legis/cord/528/s23.html
(2) 複製任何作品指以任何實質形式複製該作品, 並包括藉電子方法將作品貯存於任何媒體。
(4) 就影片、 電視廣播或 有線傳播節目而言, 複製包括製作的 構成該影片、 廣播或 有線傳播節目的 全部或
任何實質部分的 任何影像的 照片。
一部機器是不可能犯法,用機的方法卻是問題所在。
嚴格來說,在blog貼電視圖也是犯發的。只不過科技令到任何東西一出街,版權就不能維護。儲存作品一定是犯法的,但問題有沒有人去管和理會大家電腦所儲的東西。
未必大家討論的有關係。
我覺得日動漫的最大問題就是捆綁銷售模式。但這個捆綁是指『思想』的。以前一套eva,可能好多人都會有興趣。但現在看動畫,大多要具備心眼模式,動畫都是針對某個族群。小孩子的時間和只會某類人向,要思想跌落去的人才會看的。對於一般人,日動漫是什麼?只不過是孤忍,one piece。因為這類才是最大衆化的東西。
近來的動畫,太多心眼,太多理論,這影響是最大的。
我的狐仙女友的最大問題是什麼?根本,這套就不是大家能接受的東西。
日動畫太多小衆化的作品了。
>>為什麼圖書館可以合法分發資源
這個跟網路分發有點出入,
圖書館的藏書量怎分發(同時觀看的數量)也是1,
你要把這個"1"拿到手,
就必須去借"1"回來,數量是不變的,你要回味就得把"1"再借一次,
(當然,某場合下圖書館是會把那個數量增大的,比如版權有效期已過的典籍)
但網路場合就隨時(同時觀看的數量)就由1變成10000甚至更多,要回味的話根本只要按個鍵就可以了,版權持有者收入不變
政府是有購入書籍的,但網路下載者...又有多少個會去購入?
<題外話>公平這一點我的確不相信有...</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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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記得看過電視有個光x21的網上圖書館,
採用類似圖書館的方法
拿個id去借"檔案",好像檔案的數量是固定的?(沒試過所以,不知道)
以固定檔案,採用收費制度上網排隊觀看動畫(非下載)會不會又是一條出路呢?
不過光要排隊相信已有很多人繼續下載了
而且還有<可隨時觀看>這點,
還怕結果大贏家變成網站....
而不同之處,就是其共享資源的範圍多寡。對於朋友間的分享,
可能只涉及幾人消費量,但網民間的分享則是天文數字。
也許有人問,為什麼圖書館可以合法分發資源,
這是因為最大的公共圖書館是屬於政府的,既然圖書館的模式得到政府支持,
商家當然要放棄這條財路。但網路是無國際的,也沒有現實世界的規限,
可說是有無限發的可能。而且分享資源的便利度極高,
絕對是擁有極大潛力的市場。精明的商家,
之所以抵制網路的分發行為,除了因為免費下載會影響銷售量外,
更大的主因是,為收費下載鋪路。
本人並不支持也不反對,非商業用途的分享行為,
只是說不同立場,就會有不同的觀點。
所有的觀點是沒有對錯可言,因為對與錯是不存在於這個世界,
不同立場的人士對於各觀點的取捨,就在於其的利益層面。
這與公平與否無關,也可以說,公平是建基不公平之上。
無錯,人人平等只是一個超現實的空想,
所以,通脹首當其衝的永遠是低收入及中產的打工仔。
透過互聯絡下載並不是「借用」。
借書借CD,書和CD的數量是一,數量是守恆的,不會因為你借出去而增加數量,數量是不變的。弄丟了的話可以報失,不過相對於客觀世界而言,你的物件並不會因此而增加或減少,你的物件仍然存在在某個角落,即使你這一刻找不到。
現在的問題是網絡分享,上傳者不會因為有別的使用者下載過他分享的檔案後,他自己放在硬盤裡的檔案會消失。而且當下載者下載完成之後,他又可能會作為上傳者,將檔案分享出去,增加檔案分享的總上傳流量,減少散佈的時間。
這裡想指出,網絡分享並不是「借用」的概念,現在不可能用P2P軟件將檔案「借」出去。而且「借」的速度會愈來愈快,「借」的人會愈來愈多,針對私人用途的書藉CD借閱是不可能發生這些情況。
所以,不管你是為什麼而下載動畫,請不要用「借」去掩飾自己的行為。
同意你的觀點
之前方潤兄亦曾提過
部分支持網上分享的朋友對版權的反感已經比得上極端歪曲之共產主義對私產的憎恨。
some right和all right我認為應該共存,而不是一個你死我活的階級敵人關係。
你搞不清楚公平的概念
公平就是有才华有贡献的人得到更高的薪水收入
所以动画界赚大钱是合理的
难道他们有才华创造出一流动画,要跟你拿同样薪水?这样是公平吗?
这样是邪恶歪曲的共产主义,别人做出一流的成果,你以共产主义人人平等的名义强逼他跟其他人拿同样薪水。在邪恶共产主义政权下,就算有人作出一流成果,得到的只是一两句口头上的赞美。
政府保护日本动画界才是公平。有贡献的人得到比百姓更优渥的薪水和地位才是公平。
非常不理性的言論, 你問一個買了那本書, 那隻CD的人當然無問題, 我問你一個問題先, 你坐在電視機前面睇無線電視劇, 要問無線電視嗎?
利益受損的一方,當然不會接受這個命運,
因為他們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地位嘛!
簡單一點,就是不同立場會有不同的觀點,
而所有的觀點也沒有對與錯之分,
但問題是政府一般情況下,都是選擇支持商家。
因此,所有不幸的事,最終都只會變成由平民百姓來承受。
難道你問人借書借光碟時,會問出版商先嗎?
如果,你說所買的書、光碟等產品,只屬『私人』用途,
也就是說除了,自己買的書、光碟之外,
其他的你也不能合法閱讀或觀賞。
問人借書借光碟當然無問題,就算你去圖書館也一樣借到書借到光碟.但現今的問題係有人在未得版權人同意下就把節目作分享.
網路分享其實就好似問人借書借光碟一樣而已,
如果,因為上下載的行為令創作少賺了錢,
老實說,是科技令他們的不幸!
納悶:要是您是利益受損一方,不知會做何說辭吶
科技日新月異是不變的事實, 而在人心內的貪念卻是從沒有變.
ドルアーガの塔
Blassreiter
開放給全世界各國
網路分享其實就好似問人借書借光碟一樣而已,
如果,因為上下載的行為令創作少賺了錢,
老實說,是科技令他們的不幸!
現在日本本土也有收費下載看動畫的, 但全部也要用日本ISP才可登入.
現時的情況是, 中國大陸不大會進口日本的動畫,
然後, 中國的網民只有從BT途徑才看到大部分的日本動畫
而他們大部份都需要把字幕組的翻譯下載來一起看的
如果沒有字幕組, 日本發行付款方式並告發非法下載, 又會怎樣呢?
1. 字幕組和動畫分別下載, 我們感謝字幕組的努力.
2. 因為語言不通, 下載的人數會急劇下降.
3. 中國政府發現此事, 把日本相關網站BLOG了.
(如果它原來是問過日本拿版權請告知)
有時甚至離譜到把別人的網頁搬字過紙
(如果它得到原作者批准請告知)
自從裝了寬頻上網之後沒買很久了
至於狐仙會不會引進,好像school days都沒有聽過引進
不過狐仙女友沒有謀殺場面台灣應該有機會會出DVD
"捆綁銷售是經濟學家張五常先生的傑出研究範疇之一, 要運用得好,背後有一堆factors考慮, 有些公司運用得好就成功,有些公司運用得唔好就不成功...真要看果間公司有幾熟悉個市場
>>不要說有精密計算就會成功,很多精密計算過,元素齊備的日動,同樣失敗...死在沙灘上的前輩多如繁星...如日昇的某某少女機械人...
查實呢個程況同時下銀行界差唔,銀行界現有客戶資料百幾萬個,你係一個project manager,要搞一個10萬人的plan,你點樣sell 你個plan 呢?
銀行界有好多統計軟件,比我地做下modelling, 用數學去模擬下個result...我唔清楚動畫界有無呢樣野...銀行界就一直咁樣做...
就算模擬result做到頂級,你個plan都可能有唔好結果...因為市場是變化萬千,你的統計資料不是最新的,做下去當然有偏差..."
"不知你有無讀過Marketing 同 Statisitics",讀書時學過一點,詳細早送回老師,但我自工作以來都是在純商業機構辦事,待過不同位置不同行業,就這樣。我回答了,現在到你回答,多謝!!
還有,以上這樣一大段,最後跟我那句「成不成功,只有事後孔明才能準確預測」,還不是一樣,有理解錯嗎?還是你想說"做好完美統計就萬戰百勝"? 如果閣下真的做得到高確率完美統計(當然是事前,事後我也會做),相信全球有數以百計企業願意花天文數字來聘請閣下
"捆綁銷售模式",任誰都知道用得"可能"賺大錢,但你看過壓倉滿滿的捆綁銷售模式嗎? ss時代的"心跳回憶大崩盤",就是當中經典, 遊戲+記憶卡+精品,最糟時比單買記憶卡還便宜,於是大家都買來當記憶卡,有夠悲慘吧?
你不停說經濟學,相信都知道自由市場價格最能反映供求,以上例子,就是活生生的市場經驗,而實際市場變化只有"事後孔明才能100%預測"...統計或者分析,只能達到一定確率,比較能減少大損失...
好奇想知,你中舉的gal game,因為這種做法而多賺了多少? 有壓倉貨嗎? 最終真的是賺大錢或者大賣有那款? 有多好賺? 有炒貴嗎?
看來你還不明白我的論點,我問你,中國市場對現在與未來日本動畫界影響真的很大嗎?
其實我真的太明白,所以才希望能量化而已。不過我覺得至少目前看,中國影響的是制作多過市場上的影響。
因為你說:「下載動畫突破了有關當局的文化和道德管制,以接近即時的方式給予群眾,如果能發展成一種新營運模式(如由動畫商提供片源,在片源中插入廣告和商標,就像球衣般的),那麼就是一種雙勝的局面。」,又寫到「捆綁銷售模式」了,我便問你有沒有實際數據或者計劃可以計到平數吧...
之前的討論,至少我這方面都沒有寄望過中國市場上的貢獻,我比較關心是「如何達到目標利潤」這個課題上,如果利潤達標的話,唔國際化都唔係問題,舉例說,如果目標客戶是一萬個,只要日本國內,甚至縣內自己都找夠的話便一天都光哂。現在問題是日本市場自己都未找夠「上客數」,而APEU乘上去都平不到成本,國際化找多點客戶才變成有需要吧..但好死唔死,現在的動畫商又不懂針對目標市場,過唔到關,於是又搵唔到錢等。
其實閣下是否想這樣寫了?
本來有很多東西想寫,不過各位大大都講了我就可以省點時間休息去(笑)
這個只是商業決定, 與此討論行為無關. 當然加價後的錢也是出在消費者身上. 但也解決不了非法下載的問題.
>將CD的歌曲拷貝到MP3機方便拿出外聽
>但嚴格來說
>這樣做是違法的
>以前曾有人提出購買每盒錄影帶
>預先收取若干金錢作版權費
>但最終不了了之
現在日本提出的解決辦法
就是每部mp3機收多百多日元
作為版權費......
這邊班maker勁牙痛
(因為一出廠就要給)
那邊就益了jasrac班蛀蟲
cd和mp3之間沒有衝突的,買了cd可以過在mp3身上。
正如 lmf 所說的,沒買cd又在mp3聽到的才違法。
即用的人有問題,推出器材的廠家本身也沒有希望所謂的灰色地帶存在的吧?
此外,一個國家的發行商如何引進一套作品,
不是靠一兩本Aniwave的評論能定斷的,
引進的是好作品還是爛作品、甚至是否混帳的作品,
都由發行商/電視台決定,
到底《狐仙》會否引進,大家不妨去信問問發行商或電視台,
勝於「一定是零」這種個人的意見。
MP3 player/Ipod 用 Rip 去過歌不是違法, 只要不作公開播放就沒有問題. I Turen 有 此公能, M$的 media player 也有此公能, 甚至XBOX360/PS3 也有此公能, 無可能全球最大的公司也公然違法吧.
但如果無買牒又過到歌才是違法.
很高興有平台可以作認真的討論.
先此聲名, 我對使用翻版/P2P 是沒有任何立場的, 我不會反對他人用翻版/P2P, 也不會說自己無用過翻版/P2P.
你指出, "版權持有人的利益無限放大呢?" 我沒有無限放大. 這是一個事實. 只要有版權就可以賣片給電視台作公開免費放送. 家用錄影機只要不分發也不會有問題. 但作種子的人有得到版權持有人同意嗎?
這是一個基本的問題. 這正正就是發達的互聯網令很多人也忘了要為不合法行為作代價.
>>我們不必大費周章查閱法律條文,只需要看看市面上雨後春筍的DVD錄影機就知道錄製動畫(電視台上播放的)沒有違反現行法例,否則此等商品早被有關當局取締
有MP3機又有買CD的人
必定有此習慣:
將CD的歌曲拷貝到MP3機方便拿出外聽
但嚴格來說
這樣做是違法的
同一時間
MP3機的生產商
卻經常重金禮聘歌星賣廣告作宣傳
間接宣傳「用MP3機聽歌」
即使娛樂商跟MP3生產商是不同的人
生產CD和MP3機的仍然是同一人
可見商家以法例約束用家
但又暗地裏希望用家違法
灰色地帶即使在香港也存在
以前曾有人提出購買每盒錄影帶
預先收取若干金錢作版權費
但最終不了了之
>>新番《我的狐仙女友》有多少可能性會被引入中國/香港呢?
一定是零
這種比《二之宮同學》更混帳的東西
怎麼可能引進中國/香港?
大家不彷買今期的AniWave看看
有評論《我的狐仙女友
評分只有3/10
大概就是說現今的動畫
甚麼尺度都不管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