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53 Aug 23, 2009  edit by: Baroscraper

要論?就要辯得有意義!

以往,我的中文老師曾經說過:「假設在坐這班同學們的背誦等門面技巧做得好,那就要靠作文一環節去評核學生水準的高低了。」我可是心想,那還未夠格!要是真正能夠看出學生們是否掌握了一門語言的學問,就非透過一場刺激的辯論莫屬了!

今天,我們三五成群冇過好人浩浩蕩蕩大殺四方進入九龍灣展貿欣賞一年一度的盛事「第四十一屆聯校中文辯論比賽總決賽」。當然,要談甚麼當中的過程既刺激又艱辛那些賺人熱淚的說話就交給得獎者感慨良多時就會有發於懷。現在,我們就要談點別的。對!就是令一個辯論辯起來辯得有意思,老實說,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當其衝,就必然是一個能夠提供「可辯性」的辯題。一般人都不多會察覺,因為即使是從事辯論隊成員也好,辯題往往都是比賽執行委員會的實務。要設立一個可供正反雙方均有勢等立場的一個辯題無疑是負責是次辯論比賽單位的重大決策,打個比方說在探討「安樂死」的議題上,把那些冠冕堂皇的技術都先放開一邊,基本上那些是歸屬於不辯自贏的辯題!

其次,就是那些無意義的論點!我的朋友說得沒錯:「辯論最好睇的地方,在於為何雙方都以沒有確鑿論點的論調去攻擊友方同學,但是評判們最後仍然可以選出優勝的隊伍!」縱觀數場辯論而言,小弟嘗且把造成論點不夠力的原因綜合成以下兩點:

第一。對一辯題持正反意願並非由心出發,純綷由大會派籌。試問由催眠得來的論據立場,有夠堅固的嗎!?

第二。辯者容易技窮:無論對於再充裕又或者再不足的準備時間,似乎對於「友方同學」的輪換攻擊之下,他們都有傾向把矛頭指向對方犯了何種邏輯謬誤、如何以偏概全……甚少再去提出新的觀點去豐富原有的論證,使己方立場更具說服力!

所以,我其實不傾向跟有過那樣辯論經驗的朋友角力。其一,我並沒有那樣的魄力——先記著,他們是一群接受過「死鷄撐飯蓋、黑必要變白、點都咬返生」的特種部隊,連立場不對的,也能先說服自己再洗他人腦!對不起——我並沒有那麼多時間!其二,文明人的討論世界裏面,並不是靠大聲、靠氣勢、靠口技就能贏的!當然,曾在母校內學過的東西得以活學活用那是一種能夠彰顥大時代光榮的有力證據,這點我明白。但請緊記,出得來社會討論,正如題目所說的,要一個有意義的談話,就有必要秉棄那種有害的東西!其三,原以為,入過辯論隊的同學,會學懂如何去易地而處。Sorry!情況不盡是如此。相反之,大多他們都會堅持成見,因為認錯就會傷及無謂的自尊,那是在以往的比賽當中都不容許的。承上,那種「無謂」的自尊,對自由討論風氣的制度底下,我只眼見有害無益!

所以懇請在座各位評判,老師、友方同學再細心多想一下,若各位在未考慮過以上內容就加以辯論的話,只會淪落成為至口同鼻拗、雞同鴨講的鬥噏辯論,那麼則今日的辯題永遠都不會成立!多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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