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1 May 31, 2009
edit by: Baroscraper
死?不足惜!
死,既重於泰山,又輕於鴻毛。表示了某些事的終結,下了定論;也意味住另一些事的開始、起跑線、轉捩點……
現在談這個有甚麼用?或許你會問這一類問題,但在於我來說,這是一個不得不思考的問題。因為沒有真真正正反省過這一類問題,那麼的確,週而復始的機械人生活就跟行屍走肉的死人差別不大。對不起,請不要誤會。我並不是在探討死後的那個世界是怎樣一回事,也許不同的宗教對此會有數以萬計的詮釋方法,還是孔子說的好,一句「未知生,焉知死」最為表達到本人現時的立場。
那麼她對你來說有甚麼意義?有些人喜歡生人霸死地、有些人鐘情於體面,面子比起其它一切都要緊,要風光大葬,要舉國服喪。哈,你不能選擇你的父母,甚至質疑自己的家庭;卻要求自己的子女為自己周車勞頓,奔波勞祿!那有道理可言?說不通,說不通!越是有錢的人,情況越厲害。要死得得體,他們做到了。可是連遺產也沒有事先好好處理,以致人死了,名號卻得不到安息!每天也是新聞,屬一中國人之大忌也。李敖說得好:「上帝管兩邊,我管中間」。生前煩的事,連好好立遺囑都攪不好,還有心情去關心風水、牛鬼蛇神,甚至是那個彼岸的世界呢?
備註:李敖書目《上帝管兩頭我管中間》封面
出處:豆瓣網
對,有些人都犯了陋習,似乎把自己的身家公佈於世就像要死似的。他們都沒有想過,不正正就是因為要死,才要把一分一亳也是分得清楚嗎?不能像比爾蓋茨一樣,早就公佈了遺囑內容,以免日後口跟屁罵,一了百了!
至於守喪,在我微量的儒家認識裏面,好像要守夠三年的。要不然,著名的悲情大師蘇東坡若不是不幸開了連續技,哭足六年喪也不會以致大大影響自己的仕途吧了。由此可見,墨家所主張的「節葬短喪」,其實並不無它的道理。雖然我看不起只著重生產力的社會,但一個社會人士要在年盛之時從火熱的戰線上退下來,畢竟會對生產力存有一定的影響。
死,是一種不能自控的非人為藝術。要死得好,好讓可以壽終正寢,去得安樂,死得舒服,則需要運氣。當你的運氣全都在生前用來博廿一點莊家手執十六點、或六合彩中得個安慰獎之時。我只能說,到了那刻,我渴望,但不奢求。曾幾何時,泰晤士報也有文章在討論相關題目,有興趣的讀者大可輕移玉步到The Fine Art of Dying Well文章內查看。
最後的最後,唯有一點,就是墓碑應該用來給予世人指引的。愛因斯坦也有說過:「一個人的價值,應當看他貢獻什麼,而不應該看他取得什麼。」俱俱一個名字,只會為相關的親信鈎起一堆回憶,似是後者。而言,那怕再小,都可在石板上用心刻上一首詩文、一條公式、一首樂章、一幅圖畫、一句座右銘等等。如果這些都不奏效的話,則大可以在碑文上揮寫個人的罪孽,當作是本人以贈送後世的取後話語。正所謂佛家有云「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緣了吧,畢竟這又是死後的事,就由它去吧!
映
2009/06/12 09:24
2009/06/12 09:24
你果然寫了呢。「微量」這詞用得不好,雖然我了解你是理科人 XD
Baroscraper 回覆於 2009/06/12 23:16
那可以用甚麼好呢XD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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