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600篇完成〉 一文中,曾力批Micro-Blog是Blogger更新減少的主要元兇之一,亦對其讓寫手偷懶、不願寫篇幅較長較有深度文章的主要元兇。不過在猛烈批評過後,本座覺得在沒有深入認識微博這媒體就發炮始終片面一點,所以在接下來的時間中本座大半年間決定身體力行的嘗試投入Twitter世界,之後也終於弄懂了過往一直搞不清的Facebook Interface(現在來說當是OUT,但在一年前左右是很新鮮的一件事)。

雖然最後也還是沒碰火熱的Plurk和新出的Buzz,不過這大半年來的經驗也總算讓本座能以更客觀的角度來評述這個被視為「後Blog時代」的新媒體,究竟有何「巴閉」。

Twitter

在初步摸上手後的即時感覺是:傳遞與接收資訊的即時性、鼓勵撰寫短篇片語的介面,這不就是Newsgroup的另一變奏罷了?能夠藉著Follow機能編輯自己能觀看和被觀看的名單,那也頂多是加插了新聞組的後繼者,論壇(Forum)的一些功能而已,和本座所想像的「劃時代新發明」的形象相差很遠。



第二個印象是Twitter的那種看似開放,實則封閉的矛盾感覺。嘗試Follow幾個在博客界算是稍為認識的朋友後,發覺他們早已建立緊密的關係,本座基本上只能在旁邊觀摩而已;連插咀的份兒也沒有。雖然某些友好與Jacky、小影等也很好客的和本座攀談起來,但奈何本座在Twitter的發言基本上引不起大家的興趣,到最後好像變成自說自話似的。雖說友好關係是由善意與積極慢慢建立起來的,但本座還是接受不了連起床痾屎也要和不太熟絡的Twit友分享,所以最後還是只能在這個火紅的Twitter熱潮中當個路人。

那麼本座是否維持原判,認為Twitter一無是處呢?那又不是。但凡社交網站以至所有網絡媒體的決定性因素還是同一個:視乎有甚麼人去用。當連奧巴馬也在Twitter發表傳媒報導以外的訊息時,無論你怎麼喜歡Blog,還是得乖乖申請Twitter戶口。目前無論是猶他爵士隊隊員Deron Willams與C.J.Miles、還是把各地桌遊新聞編輯發佈的有心Twitter,甚或黃禍作者王力雄的第一身感受,都只有Twitter才能看到。

Twitter登入比Newsgroup/Forum簡單快速,資訊指向性強,目前已成為本座其中一個主要的資訊收集地;不過隨著Follow的人愈來愈多,一大堆沒興趣或重覆的訊息也就隨之出現,而且它的排列方式也比Newsgroup糟,要挑想看的東西很煩人。要成為第一個新聞消息的接收者,感覺上Twitter比任何一個新聞組都要來得快,不過要看有內涵的東西就很難了……



至於Plurk,聽聞更為小圈子的Twitter,Plurk友之間必須有著緊密關係才能享受到當中的樂趣,交談聯誼成份比發布消息更重。現在想來,一些老牌Blogger本身已有相當強烈的小圈子氣氛,Twitter與Plurk的特性讓他們更為投入其中也是自然而然。老實說本座對此也表示歡迎,因為他們愈把自己圍內的事情都在微博內發表,在Blog內寫的文章也就愈能面向大眾,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當然前提是他們還願不願意更新自己的Blog。



Facebook

Twitter弄了那麼久,還是只是個過客而已,真正領略到Micro-Blog樂趣的,還是由Facebook開始。起初由於對Facebook介面的不習慣,比別人更遲在這方面起步。後來在無聊間多加接觸後,才明白何以Facebook能在幾年間幾能成為僅次於Google、微軟的火熱企業:它在資訊編輯與發表的水準簡直已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

試問世間有那一套Web2.0軟件,能夠在同等速度與便利的程度下,展現如此華麗的效果?用家只要把連結張貼在發表方格中,就能立即將連結內的文字/內容/影片展示在附件部份之中!雖然Facebook的發表形式在長篇文章方面沒有那麼貼心,但這正好切合了微博的主要思想:能夠隨時隨意地發表不同形式的簡單資訊與感想。Twitter雖然也有這種意思,但它比較陽春、沒有處理多媒體的功能,對一般用戶缺乏親和力是最大的缺憾。

Facebook原來就是以社交網絡作為其基本定位,換言之假若你以其作為發表渠道,即代表你數以百計的朋友立時變做文章的潛在讀者,而且他們對你文章產生興趣的機會,也比街外的隨意瀏覽者為高;Fackbook的like功能讓瀏覽者即使沒有特別的感想,也能對你發表的資訊作出最便利的鼓勵──不要看輕這個簡單的like button,本座就知道某「前」熱血Blogger自從在Facebook獲得朋友間的熱烈迴響後,開始表示「如果自己個Blog有咁多人回應就好啦」,因而萌生起退出Blog壇之意……

Facebook讓本座初次嘗試到Micro Blog的樂趣:一些不打算發表到部落格上的零碎資訊,又或者稍有意念的不成熟想法,原本都會因此埋沒掉,如今都能借Facebook記錄下來。雖然有人說Facebook的一大局限是只能與Friendlist分享你的文章,但從另一方面來說也未必是件壞事:至少你可以將讀者限制在一個指定範圍以內而毋須擔心太多外界的匿名攻擊;此外自從發現Facebook可套用RSS功能以後,過往從來不是本座部落格讀者的好友,如今都能「強迫」他們知道部落格的更新了,即使表示有興趣的只有寥寥數人,但對本身已沒甚麼人看的這裡來說也是聊勝於無。



當然對於Facebook作Micro-Blog用途,本座也不是全盤接受。Facebook透過大量心理測試、遊戲宣傳等形成的Spam流一直都讓本座相當反感,但倒過來說,天天發表「偉論」對其他沒興趣看思考性文章的好友來說可能同樣是個負累。再加上本來為數不少的部落格文章都已透過RSS發佈於Facebook,所以在Facebook寫東西時本座或多或少總會有點投鼠忌器的心態,只挑趣味性高的資訊分享,一些較為嚴肅或文字較多的則會強迫自己節約而行,每天不過一兩篇。

還有就是資訊的儲存問題。Facebook忽略搜尋自己/他人的舊文介面,是本座最不滿的地方。與其說是技術問題,倒不如說Facebook是緊跟「鼓勵即興發表,不鼓勵翻舊文」這個微博的「核心價值」。



另外前文提及Facebook分享方便,讓人樂於把一些想法隨意分享,結果是很多可笑的話語和立場也會在Facebook展現出來:例如有位好友的妻子一邊說支持言論與思想自由,另一邊卻加入「只信神不扮鬼」群組杯葛萬聖節,這種矛盾邏輯實在較人哭笑不得。假若那位朋友夠稔熟,還可以當面直斥其非;如果不是的話,就可能因無心之言換來反唇相稽,甚至索性unfriend斷絕好友關係,自討沒趣──本座近來就有兩位好友因著一無聊話題爭執,然後一方以「同你唔係好熟」為由unfriend,對方自然只剩下一臉錯愕……

有些小事若能夠一笑置之還好,可是遇著政治、宗教、道德等敏感話題,當內容超越「表達立場」而進入「歪理連篇」的層次時,「認真魔人」就很難忍得住直斥其非的衝動,結果除非是其中一方讓步丟淡事件,否則落個不歡而散的結果是很自然的事。為了某些不可能妥協的原則問題與朋友翻臉,真的值得嗎?(其實有位在本座的好友文章下留言的「朋友的朋友」更無辜,他和本座素未面,只因留下一兩句膠話被本座罵過狗血臨頭,罵過兩句後連他原本的留言也看不見了,也不知最後是不是和我那位朋友絕交,:sosad")

 

由於Facebook的平民化,Facebook群組(Group)的威力比Twitter有過之而無不及,動員力似乎也是Micro-Blog下一個應探討的路向。不過由於本座對此涉獵還不是很深,加上覺得這已與Blog功能有著一定的重疊,因此和其他有趣的Facebook文化一樣,留待有機會才再和大家分享。

Blog場寺 | 評論(4) | 引用(0) | 閱讀(8307)
EAN Homepage
2011/04/22 18:54
在香港還是facebook 比twitter 流行.
LungZeno
2011/02/21 13:39
社交網站以個人為中心,非常重個人性,而 bbs 、 newsgroup 、 forum 等社群網站以社群為中心,社群性較重,公共性較重。正因社群網站的社群性讓社群網站在天生就自由的網路空間之中無法突破會員數量。
林韋地 Homepage
2010/02/25 11:19
寫得真好。確實,身邊許多好友都沉迷於Facebook之中而越來越少更新部落格了。
小瓶子 Homepage
2010/02/25 09:32
我有用twitter, 但同样是过客观测, 还是对写BLOG的兴趣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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