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th Note》這種知道劇情後就不好看的漫畫,最怕看到的就是別人「爆」出故事發展(本座是一位可以為了不知劇情而殺人的人),所以在遍尋不獲「電子」版本後(最近對「侵權」二字相當敏感……),就乾脆去書店拿今期Jump來看了充滿震憾性的p.58

對於《Death Note》這種「任作者up乜都得」的故事設定,本座也無意特地去追尋當中的合理性,又或是指出甚麼犯駁之處,不過對於有關「死神之眼」的設定,卻始終難以一解疑惑,故特此三問《DN》,一抒鬱悶。

警告:內文將含劇情(超捏他),請勿隨便內進!(由於本塔評論系統在邊欄有顯示文字,所以若有友好回應,請先打三次【劇情含】【劇情含】【劇情含】才正式發表意見,否則若有劇情滲漏至邊欄,本座一律殺無赦)



問題1:既「死神之眼」之規條並非書寫於筆記之中,那照理死神並無必要將此交易告知所有筆記持有人,那為何雷姆會特意將此交易選擇告之她並無好感的火口,讓其增加夜神月奪回筆記之危險性?

問題2:基於「死神之眼」交易並非必須告之筆記持有人的假設,既雷姆真的以海砂的人生著想,為何還會告知海砂有關死亡之眼的交易選擇?

問題3:在《How to Use XVII》中提及:「死神對特定的人類帶有好意,並為了延長那個人的壽命而使用筆記殺人就會死亡。」但即使夜神月被揭發為Killer身份,其被處死的可能性亦相當低,被視為實驗品或被囚禁逼供的可能性更大,雷姆幹掉二人,真可視之為「令夜神月延長壽命」嗎?而從p.58中的劇情發展可見,雷姆已對夜神月不存好感,一切也是為海砂的未來人生著想而非延長其壽命,那幹掉那2人就不構成「為了延長那個人的壽命」的條件了。

p.58之後,有不少人認為劇情發展已到尾聲,但事實上這種「一邊創作,一邊設定世界觀」的作品,只須作者輕輕作出改動,已可能發展方向來過驚天動地的轉變了。所以我們還是靜靜地看大場編劇怎樣「撚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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