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拾肆K」T恤隨街擺賣,惹來警方高調掃場,讓近年早已淡忘的「三合會」話題,驟然又回到身邊。自小一直對政府對待黑社會的「特別關照」感到相當有趣,我們不會因為叫囂:「我是大賊」而被入罪,但卻會因自稱黑社會成員而負上刑事責任!
為何香港政府針對黑社會?首先當然是其有被針對的特性:黑社會的結構嚴密,即使拘捕當中部份成員,整個組織仍能運作,而黑社會在招收新成員方面亦相當有系統,大量成員更以黑社會為身份象徵。故此不能只就黑社會成員的犯罪行為予以起訴,而必須視之為一個整體而加以打壓。
其次是政治考慮因素。香港黑社會歷史源遠流長,與兩岸政治人物、其他國家黑社會等皆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港英時代起的暴動與械鬥,不少就是因這種關係而起的(司徒華就曾指當年「六四」出現的暴動,曾有黑社會人士以政治目的參與)。加上黑社會成員的數目龐大,如14K高峰期就曾有12至20萬會員,對管治上也是一種威脅,所以港英政府不得不對其施予高壓手段。
從以上因素,我們即能明白針對黑社會的社團條例,主要是從瓦解其架構入手。但凡組織的一切術語、稱號、手勢、儀式皆被視為非法,進一步將其地下化;所有自稱成員的市民皆可被入罪,除剝奪成員的歸屬感外,更為達至簡易治罪,方便警員執法的水平,變相剝奪黑社會成員或疑似黑社會成員的公民權,以「寧枉毋縱」方式進一步打壓黑社會組織、以及阻嚇新成員的加入。
執筆至此,即使對法律近乎無知的與本座,也會察覺到針對黑社會的社團條例,實則與我們一般「信賞必罰」的概念有所違背:(撇開社團條例不談)就算你沒有犯法,只要是指定組織的成員,也是有罪,可謂一條非常時期的法律。而今次「拾肆K」事件所引起的問題是:「現在香港還在非常時期嗎?」
沒有人能否認,相比起回歸前的三合會的黃金時代,黑社會已是風燭殘年:只要想想政府已多少年沒有推行「三合會洗底計劃」已可得知。而更重要的,是有關黑社會的概念經已改變,過往黑社會滲透校園所引發的青少年罪案,慢慢已被無所隸屬的小規模童黨所取代;隨著公民意思的加強與警隊效率的提高,黑社會所能勒索、敲詐的範圍大規模縮少。「黑社會=英雄」的形象已被雙目無神的道友代替,自稱黑社會成員不再成為阻嚇力,香港市民已不再害怕他們。也難怪壹周刊早前曾以〈黑社會滅亡?〉作為封面故事,道出香港黑社會發展已到盡頭。
當然,社會仍有人時刻擔心黑社會死灰復燃,所以一些基本的條例如:「身為三合會成員」、「自稱三合會成員」、「煽動他人加入三合會」、「向三合會施予援助」等,都有保留的必要。不過當社會環境與風氣已有所轉變的今天,「書寫或講三合會術語」、「穿戴有三合會組織名稱或術語的飾物」、「使用任何三合會儀式」此等定罪範圍較為廣泛的條例,是否可有放寬的空間?舉例來說,在今天的香港社會中若做出黑社會手勢,難道還會促成甚麼罪行?在香港的電影中出現真實的儀式,又會教壞多少個年青人?創作時採用虛假而非真實的黑社會社團名字,難道有會在傷風敗俗的程度上有所分別?(當然到了實際層面,仍有很多商討空間)
「拾肆K T恤」帶出目前吊詭的情況,就是警方一方面為阻嚇黑社會發展而沿用過往的高壓手段,但另一方面為免產生促進效果,所禁制的字詞的名單、儀式的過程卻被刻意隱藏起來──那你叫對黑社會不熟悉的社會如何避開法網?14k、新義安可能還較普遍,但和字頭的堂口就未必人人說得齊全了;甚至乎某些黑社會術語如「隻抽」、「覆綽」、「著草」、「疊馬」皆已融入香港常用的俗語中,一般市民可能不知其出處而隨便採用。更甚者某些數目字如426、438、415、432皆代表著黑社會某些職位,只要簡單一句:「我係426」也構成刑事罪行,當局未有讓大眾有普及認知而貿然起數的話,實責無旁貸。
「要禁又不說要禁甚麼」這種古怪的邏輯或許是由於當十多二十年前黑社會還是橫行之時,這些字詞在社會大眾還算是一個普及的認知,大家也因知道底線在那而會主動避免犯法;但當黑社會影響力已大不如前的現在,過去明顯的禁忌如今已成無人察覺的地雷,市民誤墮法網的機會自然大增。而這種現象,不是也代表了針對三合會條例已不合時宜,有重新覆核的需要?
總括而言,可能黑社會的威脅仍在,但明顯已遠遠不及過往,更不用說去到影響管治的水平。在非常時期經已過去的目前,一些非常時期的條例根本已毫無作用,好應修改甚至廢除,讓市民取回過往因治安危機而犧牲的空間,然後再讓教育來接力。若學生明白「14k」是犯罪的恆等式,在今天只是戲謔之詞,有人穿著「拾肆K」T 恤在街上行走,又有甚麼問題?
當然,在「道德主義」泛濫的今天,沒人敢把蠢得把自由放於「道德、治安」之前。所以何漢權蔡志森之流,仍能揮舞他們的魔爪,誇誇其談「拾肆K」三字如何對青少年的成長,起著比明光社、教評會更嚴重的破壞。
延伸閱讀:中時電子報:香港十四K社團因警方搜拾肆KT恤引人注目
我所認知的黑社會概況
記得小時候報紙不時刊載黑幫火拼、主要人物被殺、龍頭公祭事件,甚至曾有數百黑幫人士於警局門外叫囂;即使就讀Band 1名校,班上也默認某同學是「黑底」、惹不得的;而遊戲機中心、桌球室等地更是黑社會的聚腳地,學生被恐嚇、「屈錢」勒索可謂家常便飯。
可是近年隨著回歸後部份黑幫歸順轉走正行,經濟不景等因素,黑社會的氣勢也大不如前:見過有MK打扮的男子擺桔在茶餐廳門口,轉頭警察已上前盤問;雜誌說過往「班馬劈友」惡打一場後可隨大佬輩花天酒地,但自金融風暴後,曾有黑社會成員表示大佬為縮減「安家費」等開支,大多以和為貴,「哂馬」後若不劈友,散場時試過每人只獲派一包維他奶作慰勞!
黑社會的主要業務目前已轉向夜總會、小巴線、色情光碟、軟性毒品等方向發展(甚或北上大陸或開拓海外市場),經營方式多以「半正半黑」形式進行,一切以利字當頭,對年青新血的需求比過往少,滲入學校招收會員、恐嚇學生的事例也變得罕見。即使與青少年合作,大多也只作軟性毒品的轉銷下線,反不敢明目將膽招收成員,以免招惹反黑組注意,斷絕財路。
近來聽過較哄動的黑幫新聞,應已是年前社團馬仔在佐敦挑釁警方,指「12點後呢度我話事!」,然而此氣焰亦隨著警方報復性的搜捕行動,轉眼間消失無蹤。黑社會對大部份的新生代而言,已變成虛無的幻像。
[民族主義] 李柱銘「漢奸」事件簿 (下) 歷史篇
【言之有力】在道德佬、環保佬當道下苟延殘喘(附聲明及附加版)

2007/11/02 18:50 | by 




重邊有人做黑社會?
不過劈友呢D,都上判o酉比大陸同胞做之嘛
快o的搵差佬查封呢間野,426車牌都唔比賣,點解426股票比人買?唔會有人懷疑呢間野個老闆默認自己係黑社會紅棍打手掛
不過請把派出的帽子收回
我從沒有說過"黑社會和納粹黨一樣"之類的
我只不過是說納粹黨很惡,黑社會亦很惡----當然他們有距離不過絕不是小偷和強姦犯的分別(也許是殺人犯和毒犯,不過都一樣要坐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唔知咁對d毒犯公唔公平
我是說***現在這一秒***現在有優生計劃,少年SS嗎?
問題根本不在程度問題(而且納粹黨和黑社會有強姦犯和小偷這樣遠嗎?)
黑社會的氣勢也大不如前是不是等於這些沒用了(正如納粹主意已經惡不起一樣)(而且香港的黑社會不過是轉型了就等於氣勢也大不如前?那一早轉型的黑手黨算甚麼?)
那香港的貪污不再嚴重,是不是廉政公署的權力可以減了?高薪養廉也可以廢了?
不過你正好帶出了我一直打算寫的,有關廉政公署的存廢問題。「老廉」打正旗號反貪,但近年已幾近無貪可查的地步,它處在的價值從過往實用性,已過渡到象徵層面,可是廉政公署不甘歷史地位的衰退,所以不單連商業犯罪也參一腳(把商業罪案調查科的功夫也搶過來做),還要把過去甚至已達和解的陳年舊案再翻過來查(最佳例子是陳永華案)。
當然,香港是沒人敢提資源過剩這個issue,廉政公署仍是越大越好,防範未然嘛
在某種意思上這一樣毒害青少年
論破壞性現在這一秒黑社會怎樣也比納粹強
那黑社會也與「六四」出現的暴動
廣義上的黑社會如黒手黨也是無惡不作----這不是小偷和
強姦犯的分別而是殺人犯和強姦犯的分別
你說黑手黨還比較合理>>當然黑手黨對國家與政府的影響,黑社會又是望塵莫及
若你要強行將兩者看齊,和你也沒有甚麼好說
最好派解放軍駐扎各地夜場,拉o酉o的龍頭去軍法審判,唔係香港一定滅亡鳥
和「14k」一樣,現在做一個納粹敬禮手勢會有治安危機嗎?
可是在波蘭就有一位人兄因為教他的狗做納粹手勢而入獄
這樣是不是犧牲了空間?
屠殺數百萬猶太人、以暴力陰謀推翻民主政府、發動戰爭
黑社會如何能如其相比
這就等如說美國判了個強妝犯死刑,所以小偷也要同等處理?
拿納粹和黑社會作比較,你可不覺是層次不同的比擬嗎?一個是種族主義、承擔戰爭罪行的政黨,一個是非法犯罪組織,自當有不同程度的對待
而且請各位看清楚我論點,我究竟支持甚麼,反對甚麼
正如歐洲有不少國家到今日做任何有關納粹主意的事情係非法
是不是不合時宜?
見人見智...
整件「我是佳寧員工」,,鼓勵一下商業犯罪
呢件送畀打工仔
http://www.littleoslo.com/...
呢件送畀hk police
http://www.littleoslo.com/...
黑社會猖獗之時,就曾見過聯群結隊在校門「湊」放學
此外街頭講數、球場械鬥、夜區o酉馬總算遇過,但當然未必及chainsaw兄台見識多廣
順帶一問,閣下對最近一次被人逗過,交付陀地是甚麼時間?不妨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