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上次的《港男‧港女》後,無線新聞部再次炮製了一個「都市童話」:一個「天水圍悲情」式少女,天性聰穎好學,不忍領綜援的母親為金錢擔憂,決定憑自己的「創意」創業,被傳媒發現後立刻變成典型香港勵志故事,敬告年青人要奮發向上、孝順父母……
一個美麗的都市童話,其實早已被紙上傳媒炒作一時,當中或許有些微的質疑聲,可是在星期日檔案後相信任何挑戰鄭金鈴做法的意見,都會一律被視為「冷血」、「不近人情」。
但既然這位瑪莉奧少女擁有設計天賦和創業頭腦,無線新聞部為何故意將她下面這些創業過程都以無視方式處理掉呢?
‧先寄信往美國任天堂詢問生產帽子事宜
‧在得不到回覆後以1000元在知識產權署註冊
‧在完成「登記手續」後即生產並進行擺賣,並以「香港註冊設計」招徠客人

但正如上面所言,這個童話實在太美麗了,試問又有誰會忍心將其碰碎呢?有人在網上為鄭同學擔心,會否因為她觸犯版權條例已被任天堂起訴,本座在此大可以叫各位放心:一來任天堂因盜版問題,一直都輕視香港市場,其本地化的步伐與代理商的無能,根本無暇顧及這些芝麻綠豆的侵權活動;再說若真的有心處理的話,說不定任天堂真把她任命成「正牌」的宣傳大使,達至雙嬴局面呢!
老實說,察覺這件事件的商機的人早已出現了。以高達200元的時薪聘請其作派發紀念品的「宣傳大使」,在報紙看見這位「贊助者」大談自己如何悲天憫人之餘、還有意無意談及自己生意之時,在電視多番拍攝鄭同學背上的大商標時,對不起,這背後所蘊含的意思雖未去到偽善的地步,但也實在距離天真無邪的童話太遠了。其實這種藉慈善發掘商機,「互惠互利,各取所需」的做法在美國早已見怪不怪,不少被贊助人還因為金額少而拒絕捐獻呢!那位造鞋老闆能以數千元「買」得這個新聞,實在是超值。

不要搞錯,常用盜版的本座不是突然扮起「知識版權大使」來;我不是設計界人士,也不是任天堂股東,對瑪莉奧被侵權自然也沒有任何感覺。甚至乎若政府能以此為一案例,豁免所有小規模盜版行為的刑事及民事責任,我第一個舉腳讚成。

但現在本座想到的,是另一位做著類似東西的人:古惑天王。鄭同學BT Prison Break學英文換來的是好學讚賞,古惑天王BT電影換來的是牢獄之災,海關人員是否要澄清一下他們的執法標準,是否以社會道德、公眾意願來衡量?一位做著無私奉獻的無業人士被人作罪犯處理,另一位以商業手法賺「創業」的學生則被大肆吹捧,若後者是一個都市童話,那前者能不算是一個悲劇嗎?

鄭金鈴或許有錯,但最錯的,是錯在「愛護」她的人,錯在「香港精神」
《星期日檔案》在結尾用了一個相當戲劇性的手法:鄭同學躲在衣櫃裡講電話→暗示家裡沒有房間所以要躲在衣櫃裡→堅持不說出哭的原因是甚麼→結束的旁白點出原來哭的原因是網絡上有人對她的「奮鬥」大潑冷水,加以辱罵。節目的潛台詞明顯不過:人家這樣「識諗」,又只得十五歲,絕對有「犯錯空間」。
大家可以原諒鄭同學的年少無知、可以原諒她的家長教育程度同樣有限,可是學校呢?社工呢?傳媒呢?他們在愛護、吹捧、讓她「一展所長」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教導她去判斷對錯?全個節目最諷刺的,是一個不知甚麼他媽的團體,推她上台讓她去分享甚麼創業經歷,跟著還有一個他媽的律師給她所謂創業意見就是要注意「交稅問題」!這班仆街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他們知道這種吹捧只會讓鄭同學更加以為自己所做的沒有錯,更加輕視批判她的人所指出的「問題」?
真正愛護她的話,應該做的是把事件低調處理,讓她由一開始就明白這個錯誤,在未受廣泛指責之前及早修正錯誤重新出發,也做好日後隨時被人「揭瘡疤」的準備。但吹捧她成為眾人焦點的傳媒,只一味宣揚她的「善」,對於「惡」卻是完全視而不見或「和諧」處理,最終讓看不過眼的網民紛起批評,明報/無線的愚昧無知(或是為求收視銷量的有心處理,這更可怕)能不負上最大的責任嗎?(明報出了一個周瑮不夠,還要再出一個覃純健,報社的「風骨」倒真令人景仰。)
某網絡論壇有句評語說得精警:「管她侵權沒侵權甚麼的,總之成了名、賺了錢,還有人管你犯不犯法?」鄭同學今次的「賣帽創業」,其實正好符合「響無比差人拉既情況下孝順上進搵倒錢」這個「香港精神」,也難怪鄭同學被傳媒塑造成「創業/創意工業之星」。

差點忘了,原來這位瑪莉奧少女所就讀的學校,就是和當年熊貓女生的同一間。讀精英班的她雖可能觸犯法律卻換來校長與班主任的關心和獎學金,另一位只是表達自己意見卻被「記大過」還須在全校面前當眾道歉,分別只是一位「孝順上進」,一位則是「率性無知」,悲喜劇竟再一次在同一所學校出現,你要跟本座說這學校沒問題……礙於害怕網絡群情洶湧,也不敢在此說真心話了。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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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02:43 | by 




熊貓女事件明顯引起大眾不滿,作為交代,學校重罰也無可厚非
後者受到無線的報導,形象被描繪為非常的正面,注意其侵權行為者已成為少數,同樣,學校為了保存聲譽也只能嘴上說著支持,說著讚賞吧
話說鄭小姐早前在學校裏弄掉了錢包,真是可憐
我覺得最有問題係香港既知識產權署,
咁既申請都批... =.=
咁我以後係咪可以攞任何冇o係香港註冊既技術/設計去知識產權署註冊,之後大賣特賣....Orz
我15歲可能係傻仔一名,但我到而家都好慶幸自己果陣係傻仔,去到15歲已經要算計咁多野、要「識諗」咁多利害計算,大佬,我仲有成五六七十年要計呀,幾時先計到死呀。
「支持佢又要點點點」呢O的辯論方式真係垃撚圾,我套用番你D Logic,你咁撚支持佢出埋個真名聽日去TVB明報商台自薦做佢經理人啦。
對住你呢D淨係識發洩既網絡垃圾,真係只有三個字先形容倒你,「多舊魚」呀
其實, 報道可能仲有一個潛意識,
係想話個女仔"尊重知識產權", 起碼知道依回事
佢唔係自己"設計"左就馬上拿上大陸整, 係街頭賣
而係有 出信問, 去註冊
可惜, 佢做唔足,
結果本來可以被稱讚的一樣野 (懂得知識產權依樣野), 變左俾人咎病的一樣野, 隨時犯左法都唔知
其實, 以一個十幾歲的女仔, 對知識產權根本無咩認知, 大人都未必知啦, 甚至知識產權署班友都可能知d唔知d, 唔係點會就咁俾人註冊又唔提人地
所以, 個女仔其實無咩錯
只係被人擺左上台
如果佢只係好低調地賣街邊貨,
好像某blogger言, 女人街都唔少疑似名牌的A貨啦
其實可能無咩野
如果任天堂真係出律師信(據聞只需要幾千元)
佢可唔可以話: 我唔知啊, 我好天真好傻啊, 我寫過信問, 無人答我, 香港個知識產權署又俾我註冊, 知識產權署喎, 知識分子報個記者又讚我, 我就以為得米啦. 咁...我最多回收返d帽, 自己食晒佢, 或者俾晒賺既錢你啦, 我地好窮啊, 唔好搞我啦
而家最新消息好似係,佢二月已嘗試搵東方擺自己上檯,不過東方無明報咁on9...
http://hk.news.yahoo.com/a...
不過其實也沒有辦法去改變
消費者喜歡看的 自然會被誇大
就算知道報導方向是錯, 有人看就可以
那些偽善者更是恐怖
王岸然批評覃純健:傳媒助長病態價值觀
http://wongonyin.mysinablo...
潑冷水者一號在此
而且你寫得比我好
最可悲的是同意他做事好的人
他們自己亦認同了犯法
簡單問題
如果是原因對
那就是沒錯
那她孝道賣身有問題嗎?
問題是,他們現在已經認為這事沒問題
這就是感情分析的病態邏輯
台灣人看政治,要誇張
所以台灣人喜歡無聊肥皂劇
香港人看劇碼,要什麼
香港人為什麼喜歡看TVB的每集滾下樓梯
就是喜歡看假道理
大道理的荷媽就如此昇起了
因為我竟然在明報教得樂見到有個版權專題,其中一段訪問她,引稱說她「懂得問了才用」云云……
天呀,如果人地真係要告佢,完全告得入呀……
你好,我看過了鄭金鈴事件的報導之後,亦感不滿事件的吹捧手法。
小妹不才,沒什麼文筆寫不出大道理,亦不知道有什麼可以做,就是在年輕人流行的facebook開設了一個群組,打算把資料整合。
其中亦把你的文章設為其中連結之一,特來通知。
如不同意我可即時把連結取消。
我係新聞系學生...有時都幾困擾...第時出黎做野, 用咩角度包裝都係上面話事...我好驚如果我第時都要做到咁隱惡揚善, 製造童話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