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說香港群貓會是一個專門收養流浪貓的志願團體,專門收留被遺棄的,以及某些被虐待重傷,原本早應被人道毀滅的重傷、殘廢流浪貓。群貓會負責人在業主的同意下,在九龍城租了某大廈單位作為收留流浪貓的宿舍之餘,亦讓愛貓人士有領養機會。除此之外,群貓會亦積極在各區舉辦動物權益講座,宣揚愛護動物訊息,可謂站在保護流浪貓第一線的志願機構。

可是群貓會在民主黨九龍城區議會潘志文眼中,卻是容忍不得的機構,只因群貓會所在的大廈,正是他的票倉,而當群貓會宿舍附近的居民向他表達種種不滿後,站在區議員的立場自然也得解決此事以換得選民的支持──畢竟,貓是不能投票的,不在他關心的範圍以內。
但即使如此,要解決群貓會所在單位引起鄰居不滿的問題,也還是有很多不同途徑解決的,例如落實與群貓會協商或找出解決辦法,甚或替其找到另一個合適搬遷的單位……可惜的是,似乎潘志文對此並不熱衷,在例行性的通知後,便開始其清剿計劃。
首先潘議員發揮其區議員強項,不停發信至不同部門如沒有關係的環保署、食環署、漁護署(其聲稱的漁農署早已改名)投訴;與此同時,傳出有人不斷探詢群貓會的領養過程,當發現群貓會可能向領養者收取領養費(約一至二百元)及打針、絕育費後,即向有關部門投訴指其販賣貓隻,違反寵物條例,過程牽涉誰人心照不宣。

而當這些投訴方式皆不果後,潘議員決定將行動升級,在四月中旬張貼聲明,將群貓會收留流浪貓會址眨稱為貓倉,並且將會址地址公開張貼:此亦即為擔心虐貓者與棄貓者上門的群貓會負責人所最害怕的部份。這種訴諸群眾的處理手法為群貓會帶來很大壓力,但幸運的是同時也讓事件曝光,開始引來傳媒與網民的注意。

根據群貓會負責人的陳述,在這些期間潘志文議員對街坊傳竟所謂群貓會的指責,例如販賣貓者、將病貓與健康貓混養、長期無人打理貓舍、不妥善處理貓屍等,都是子虛烏有的。潘志文所引用所謂「證據」,如對氣味的個人觀感、大廈記錄來訪人數記錄,並沒有和他所謂的指責連上直接關係,相反群貓會卻能從各方面證明他們定期有派人打掃,會舍有完整設施隔離病貓,以至貓遺體的火化證明,反駁潘志文議員的投訴。
假若你認為上述的所謂事件陳述都是太過主觀,那請看看潘志文面對傳媒的回應:「……強調並非迫遷,只要對方改善問題,人貓可一同共處。」明顯與其聲明中「同時亦曾要求該業主中止租約……希望得到貴大廈業主的簽名支持,強烈要求有關部門從嚴取締在民居建立『貓倉』」的嚴峻立場是兩個面口。
而假若你只接受客觀證據,那「食環署發言人回應,九龍城區環境缳生辦事處去年十月曾接獲潘議員轉介有關投訴,派員與他同往上址,發現涉案大門深鎖,但有輕微貓隻氣味,環境缳生良好,事後將個案轉介有關部門跟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上年收到投訴,曾派員與區議員潘志文到養貓單位視察,未發現有人涉嫌虐待動物,收隊離去。」更足以證明政府部門已在調查過後證實群貓會會址並無問題。
潘志文議員可能也知道法律途徑已不能幫助其進行「清剿」大業,是故在張貼聲明後的4月16日開始糾集群眾,滋擾進出群貓會會舍的義工,結果兩日皆要警方到場調解,並為群貓會義工帶來極大壓力。時至4月18日,事件仍以愈演愈烈的方向進行……
作為一個泛民支持者,在這件事上我感到多重的羞恥。首先是我一直敬愛的,號稱保護弱勢社群的民主黨,其黨中的一個區議員,竟然對流浪貓保持著如此一個冷血的態度,所作的手段,竟然是如此無恥和卑鄙。我以前曾撰文指,泛民主派要保住區議會的議席,就要學民建聯的民粹式戰法,鬥草根、鬥煽動群眾才能力敵,沒想到民主黨的潘志文議員早已「學有所成」,而且更是青出於藍──假若泛民區議員都要學潘志文才能保住議席,我寧願全部的區議會議席拱手相讓予民建聯。

第二重羞恥是,本來我以為這只是民主黨的害群之馬,黨內大老與何俊仁等在收到消息後必會妥善處理,最終必能還民主黨一個清白。現實卻是在有人投訴後,民主黨相關人士只作公式回應,而潘志文卻於被投訴後兩天加緊對群貓會施壓,似是對這些「直達天庭」的投訴有恃無恐。難道因為這只是一件小選區發生的爭執,而受害人的選票被加害者少,就足以讓民主黨執委視若無睹嗎?在此之前群貓會才與民主黨合辦動物權益講座,而在2010年4月16日潘志文逼迫群貓會最烈之時,李華明卻於文匯報刊登〈明辨是非:請政府帶頭重視動物權益〉,不正正是對事件一個最大的諷刺嗎?為甚麼這麼多年來,我竟然會在各大網上論壇向其他人捍衛民主黨,甚或曾認真考慮入黨這麼愚蠢?

至於最深的一重羞恥,卻是有關在這次事件上「拔刀相助」的各位。我從來不諱言《頭條日報》這種愈讀愈腦殘的左報早應在市面消失,可是在芸芸傳媒中,竟只有它願意報導群貓會事件,立場中立之餘還特地前往詢問政府相關部門,好為群貓會的狀況提供正面證據。商台這家把鄭大班和毓民炒掉的電台,DJ卻願意抽一段時間談及群貓會事件,而且還暗諷潘志文只懂迫遷的處理態度毫無建設性。但這還不及本座最輕視和討厭的民建聯陳克勤議員,竟然為眾多立法會議員中唯一表示對群貓會事件表示關注的!那些被我罵到臭頭的,如今都站到群貓會這邊來了,相反一向我以為是正義的,卻擔當劊子手的角色,我一直堅持的是非對錯,還有價值嗎?
我承認我的力量有限,甚至沒有親身往群貓會現場聲援的勇氣,但至少能在我可以控制的範圍內,堅守自己的原則以作聲援。我明白潘志文上屆只能以百多票險勝對手的難處,一旦爭取不到群貓會所在大廈的選票,下次競選搞不好就不能連任了。但也正因如此,唯有以選票懲罰潘志文議員,才能讓他明白他現在所做的事,並不能讓他保住區議會的位子。所以除非群貓會得到合理對待,否則在來屆區議會選舉,本人將不理政黨,盡最大努力為潘志文議員的對手拉票;而除非事件得到圓滿解決,本人亦將無限期杯葛所有民主黨各級選舉候選人。
最後,雖然陳克勤可能只是空口說白話,但萬一陳議員真的切實支援群貓會並解決事件,本人承諾將於來屆立法會選舉向所有認識的人推薦陳克勤議員。雖然民主自由重要,但連流浪貓也保護不到的人,講乜撚野民主呀!

後記:由於我並非Twitter的狂熱者,所以Twitter對群貓會事件近乎完全無視這點(反而不少Blog與論壇已談及此事),好歹沒有羞恥的感覺,可是難免有點失望。那些Twitter的支持者不是一直聲稱Twitter有著對抗媒體低氣壓的作用,能讓弱小社群不被注意的聲音,透過Twitter的力量傳遞出來的嗎?我的知名度低,沒怎麼被Follow,所以就算Twitter寫了出來沒人理會也就算了。怎麼以我所知的一眾「明星」推客中,竟沒有一個在Twitter中提及群貓會事件?難為當中還有不少自稱愛貓之人呢!或許那些不停鼓吹「Twitter能改變世界」的推客們,都認為蒼井空那些看不懂的日文Twit,以及甚麼「XX情感關注組」都要比流浪貓組織被取締的事件都要來得更重要、更能改變世界吧。

延伸閱讀:
Facebook群組:香港群貓會
Facebook群組:向 "潘志文" 議員說不 , 你並不代表我
《頭條日報》:群貓會被指播惡臭 區議員促政府介入
《文匯報》:明辨是非:請政府帶頭重視動物權益
[電視研] 2010世界盃轉播權事件整理
討論公共政策時需要留意的10點

2010/04/18 04:48 | by 




老一輩的區議員怎會明白網上的東西? 始終拿到一座大廈幾張票是實在,你在網上fb開反對group有幾多人佢就唔知會少左幾多票,無數計. 呢次反而係搓賣breast先生明事理.
不過左報左台係唔係真係為左動物權益掛, 定為左打壓對手呢?
[url=http://taekwonweirdo.wordpress.com/2010/04/22/cat-shelter-public-nuisance-a-district-councilors-shameful-tactics/][/url]
http://news.sina.com.hk/cg...
Henry: 「直達天庭」的投訴有恃無恐,是的,這是民主黨最大的問題,發展太大時,反而上層未必跟足地區事務,全都放手下去,上層反應未必夠快
punchiman2002@yahoo.com.hk
我已send, 內容如下
主旨:給沒愛心的你
潘生,
要求你對"香港群貓會"公開道歉!!
香港群貓會支持者上
http://t.sina.com.cn/k/%25...
明報都有
不過睇完你既文章, 覺得好有道理, 呢幾日我被憤怒、無奈充斥頭腦, 議員與居民的衝擊帶來疲勞轟炸, 思維無序。
感謝你的文章為我帶來方向, 會再延伸思考一下。
另想回應你有關陳克勤議員的疑問, 我不敢評論他是否一個好人或好議員, 但最起碼, 在潘議員帶同民眾圍攻我們時, 陳議員有出手援助。而且, 一直他也很關心是次事件。無奈因我不希望是次事件染上政治色彩, 所以一直選擇以無黨派的身份去信與民主黨要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