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子強﹕除了天真和傻之外,還有對錯﹗ (明報) 02月 15日 星期五 05:05AM

【明報專訊】香港最值得一提的spin doctor,當然不是劉細良 ,又或者何安達,而是英皇娛樂王牌經理人──Mani霍汶希。

朋友劉細良在未加入政府之前,曾經與筆者在《明報》一起撰寫這個專欄,其中一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談到:在香港,spin的文化,最成行成市的,並不是本地政壇,反而是娛樂圈;最值得參考的spin doctor心得,不是什麼心戰室實錄,而是英皇娛樂王牌經理人Mani霍汶希的手記。

「每天具體執行spin功能的人士,最專業的是一幫娛星經理人,當藝人醉酒打人或被狗仔隊伏擊,甚或拍得與北方佳麗上房過夜照片時,他們便要與『乜周物周』的娛樂總編『拆』,提出交換條件,希望影響編輯手下留情,平時飲茶灌水免費晚餐演唱會『飛』少不了,所以大家周不時見到一些明星無端端上封面,而且係正面報道,就知道是幕後spin doctor發功了。」

我想兩年多之後的今天,如果細良有機會再重寫同一篇文時,他一定會加上這個新的素材──周一阿嬌 的記者會。

機關算盡的發言和記者會短短分半鐘的記者會,140多字,機關算盡的發言,滴水不進,我敢打賭,當中一定有很多公關和法律顧問的意見。

不是嗎﹖事件的對錯,以「我承認以前係好天真同好傻,但係現在己經長大了」短短兩句說話,輕描淡寫的帶過,相片的真偽,完全不再提及,要迴避的,當然是其公司英皇集團當初「移花接木」的指控,及可能的法律責任,而「天真」和「傻」兩個形容詞,更與Twins 一貫苦心經營純情、可愛形象,配合得天衣無縫。

霍汶希更聲明,英皇所有藝人將永遠就事件封口,不會再評論事件,美其名為免事件擴大,令藝人受到傷害;而阿嬌的發言不長於分半鐘,不設記者發問,這都可確保新聞報道時,可以讓「官方」苦心設定的版本,原原本本出街,避免讓傳媒斷章取義。

阿嬌發言前,歌迷送上一個寫上:「一定繼續撐孖女,We Support Twins Forever」的蛋糕;發言時,又有秩序地排在後方高舉「一定永遠支持Twins」的燈牌;發言後,又大叫「支持你」、「支持你」……的口號。這簡直是一個經過精心策劃的電視畫面。有報章暗示,歌迷由公司一手包辦。

Timing也是一絕,記者會的明日,剛巧就是老闆新股上市的日子,恰好趕得及「拆彈」。

對錯、教訓,都被spin一一掩蓋

但問題正正是,愈把問題這樣輕描淡寫的帶過,就愈把對錯、責任、教訓等重要問題,一一掩蓋,令社會把學費白交了。
我並不是一個性觀念保守的人,兩個人,關了門,如何男歡女愛,本來不需要旁人指手劃腳。但問題是,今次牽涉的都是公眾人物,是被公司、傳媒、電台(包括港台),甚至政府部門,力捧的年輕人偶像,對後生仔有覑重大的示範作用。當這些藝人義不容辭的走去當什麼「滅罪、禁毒、太陽計劃……之星」時,在讓自己增添人氣,接受群眾和鎂光燈簇擁之外,他們有否想過自己一言一行的社會責任呢﹖如果阿嬌只是一個寂寂無聞的尋常普通人,不是公眾人物,我們就有更多的理由,對她更加包容。

又或者,如果她是未夠18歲的「後生女」,我們也有更多的理由,對她更加寬容;但一個成年人,一個27歲的成年人,就不能單單以一句「天真和傻」,來迴避對錯,迴避責任。

我想大家的要求十分簡單,闖禍不是世界末日,沒有人要求從此要讓你永不翻身,但最起碼,不能文過飾非,對錯、責任、教訓等問題,要有一個交代。

事件中,有什麼對錯﹖

上月27日,即事件爆發的首天,英皇集團曾公開聲稱相片是遭「移花接木」,並就事件報警,究竟當中是否有人「報假案」、誤導警方、誤導公眾﹖

事件中,有什麼公眾意義﹖

在性觀念開放、Snapshot、後生女對自己身體警戒心日減的今天,阿嬌是否應該講清楚事件對自己所造成的切膚之痛,以及從中汲取到的教訓﹖
這些都不是純粹供大家茶餘飯後「八卦」,而是關乎到下一代成長的重大話題,但是今天在spin的考慮,spin的文化下,都被一一放過。

或許你會指摘我以一個男性霸權的角度來看整件事,那麼我介紹大家看看徐詠璇,周三在《信報》其專欄所寫的文章:

「阿嬌以『天真』和『傻』這些純情、可愛的字眼,將事件輕輕帶過。是她真的不覺得拍這些四級照片有何不妥?抑或是她旁邊的人拍拍心口,告訴她一切等閒?……令人失望的,是阿嬌有太多人包庇照顧,令她也繼續沉溺在虛偽、荒淫、跟紅頂白的最劣的娛樂圈染缸裏。這次過了關,厚覑臉皮,博大家忘記,久而不聞其臭,還贏得個『勇敢』面對人生的稱號。背誦了這一大篇話之後,她可能長大了,只是,不見得變好了。」

在性觀念開放、Snapshot、後生女對自己身體警戒心日減的今天,我想徐詠璇正正道出很多母親心中對女兒的擔憂。

以前娛樂圈提到化妝師,人們只會想起「輝哥」(陳文輝);今天提起化妝師,大家恐怕想起的,卻是Mani。而比起前者,後者為藝人化的妝,或許更加巧奪天工;化妝前後,更加判若兩人。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內文分頁: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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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 Homepage
2009/09/29 11:03
覺得阿嬌現在挺可憐的
李銳華 Homepage
2008/03/11 10:51
明報不是也有登梁文道、吳敏倫醫生、郭繾澂、許寶強教授等作者的文章嗎?

註:小弟以有限資源,建立了《希望 2008》文章庫,以上所提文章可在此找到:

 http://www.senseasy.net/Pa...

可惜小弟自離開中大後已無 Wisenews 使用權限,故以上文章庫的文章以來自《明報》及《蘋果》較多。有無人想加入幫手?
五星上將 Homepage
2008/03/10 09:29
李銳華:

我始終不明白《明報》連登兩篇江丕盛的膠文而無視其他聲音,其中所謂的"道理"何在.

"道理"是指顧及讀者口味?難道《明報》便認為讀者是喜歡看膠文的嗎?

而當梁文道也無法以事實戰勝江丕盛的詭辯之時,是因為像江丕盛這樣的膠人太多?
還是《明報》刻意讓他們助大?


香港需要的是這樣的《明報》,這樣的"文人報紙"嗎?
李銳華 Homepage
2008/03/10 03:02
現在回想,也許《明報》選擇刊登江丕盛的《回應:誰需要玉女?》而擠下 HenryPorter 君的《是阿嬌錯了,還是蔡子強太傻?》也有其道理。我個人不同意江的觀點,但相信在知識界(和宗教界?)有他類似的觀點的人也不少。故此刊登他的文章,有助大家知道社會上確有這樣的一批人,是才華橫溢的梁文道也說服不了的(起碼暫時是這一種狀況)。

《明報》編譯有他們篩選文章的各種不同考慮。幸好,我們還有 Internet!
henryporter 回覆於 2008/03/10 09:08
明報當然有其考慮,因為他要維護自己的知識份子形象,適合家長放心讓學童閱讀的校園版市場,財源來能滾滾而來

君不見周瑮事件發生後,明報整個過程竟無一篇質疑周的文章,只一味刊登周表示自己「毫不認識」的支持者助陣?

有說蘋果蓄養一批自由經濟學派打手,明報蓄養道德打手,也是同樣道理
Homepage
2008/03/07 16:10
拙文論點(http://www.inmediahk.net/p...與此文依稀相通,但你實在說得更通透。
或許,主要的分歧是在於我對蔡氏難有敬意。
方潤 Homepage
2008/03/03 12:03
轉貼﹕

道長回應:江教授對玉女的需要顯然十分殷切,令人感動。可惜再一次地,他還是沒有告訴我們社會需要玉女的理由,他只是簡單陳述了一下廣大市民、中小學生和師友家長如何「以最實際的行動和最深切的關注來說明社會顯然需要玉女」。離開學院十年,沒想到哲學的發展一日千里,竟已到了用「顯然」代替論證的地步。
方潤 Homepage
2008/03/03 12:00
咁我又轉貼一篇罵文﹕
http://ivyst.net/blog/inde...
henryporter Homepage
2008/03/03 10:00
之前收到明報論壇編輯回覆,就是因為稿擠,投稿不予刊登

近日搜尋網絡,才知道被那一篇文章給「擠」了下來。

謹在此轉錄,以作記錄

http://news.sina.com.hk/cg...

江丕盛﹕誰需要玉女?
2008-02-27

——與梁文道先生商榷

【明報專訊】梁文道先生就藝人性愛自拍事件在《明報》發表了逾3000字的〈誰需要玉女?〉長文(2008年2月17日),暢論「玉女」形象及其破產問題。

依梁先生看來,對女藝人的是非對錯的一切指控反映出「一種群體受騙的情緒」。問題的關鍵在於女藝人的「玉女」形象,「玉女」謊言的戳破使大家有被「蒙騙的感覺」。對該事件的指控,以及難造出的新聞都是為了說明所「受到的傷害是真的」。他進而指出「玉女」形象總是一種「無慾之女」的想像,是父權社會中的處女情意結,是一種「性慾對象」的塑造,以滿足征服欲望和教化快感。龐大的市場正說明了「『玉女』也必定是種極有誘惑力的性慾對象」。

梁先生文筆辛辣,見解獨到,想像尤為豐富。「玉女」實為慾女,「無慾」即是淫慾,「性挫折」者在這一連串的事件「看似受傷,但他們其實是很快樂的」。梁先生的「等號」隨意施放,要有什麼,就有什麼。這種文章很有娛樂性,也大有市場,本來可以不必當真。但此文既收入《明報通識教育網》,筆者認為有必要就「誰需要玉女?」這一重要的問題與梁文道先生商榷。

先生撰〈誰需要玉女?〉目的是什麼?

不少人一面罵,一面看,口中不齒,眼裏淫褻,這是眾所周知的。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正是人性的軟弱和虛偽。關鍵在於,是否談論對錯是非的人都如是?是否這藝人事件與性教育、性價值觀毫無關係?是否人性有軟弱有虛偽就毋須再談道德教育?是否撒過謊的父母就沒有資格或責任教導子女誠實?

究竟梁先生撰寫〈誰需要玉女?〉的目的是什麼?是想指出誰敢要求乖乖女誰就是大淫蟲(取以學校作背景的故事真是用心良苦)?是想指出「怪異的不合常理的處女形象」?(為何明顯歧視處女?為何27歲還是處女是「怪異的不合常理的」?)是想指出誰敢作玉女誰就會成為「極有誘惑力的性慾對象」?(難道玉女有罪,免不了受性騷擾?難道不要讓人奪得貞操,就要先失去貞操?)還是想指出「玉女」是虛幻的,只有慾女才是真實的?(天下烏鴉一般黑?)

作為資深的文化人,梁先生想來不會以為只有一個文化現象、只有一種文化詮釋,更不會一竹竿打遍天下人。他應該不會忽略在對女藝人的指摘中有不少家長、女性,而在男性中也有他所尊重的蔡子強先生,「為人之正派誠懇總令我自慚嚮往,其觀察之銳利獨到則是有目共睹」。不會忽略在對藝人的指摘中有不少是真正欣賞愛護女藝人的粉絲,也有根本不認識女藝人,只就事論事關心公共價值的普通市民。他更不會不知道在粉絲中有不少中小學生,在親友、師友與朋友之間經常有要注意玉女形象的善意勸導。這些人以最實際的行動和最深切的關注來說明社會顯然需要玉女,說明龐大的玉女市場並不都是麻甩佬,說明玉女形象肯定有其正面的社會意義。問題的關鍵不是玉女形象是否有正面的社會意義,而是梁先生為什麼刻意漠視它。

社會顯然需要玉女!

梁先生認為,錯誤不在藝人而在於藝人的「玉女」形象,因此「玉女」形象破產問題的研究才「更有益於社會整體」。依照這種邏輯,錯誤當然也不在政客不在商人不在公務員,而在於社會加諸其上的「公正」、「信實」、「廉潔」等「怪異的不合常理的」形象,在於一種「高尚」、「無慾」、「純潔」的社會想像,在於「為什麼在21世紀的香港,(這形象)仍然如此重要?」

「玉女」形象固然是社會的需求、構造和賦予,但同時也是藝人的接受、承擔和責任。維護這形象是藝人的最基本專業道德。「難道我們應該要求一名藝人和他的性伴侶要考慮自己私下性行為的『公眾影響』嗎?」我相信任何一個演藝機構的老闆或藝人都可以毫不含糊地回答梁先生的這一提問。

誰需要玉女?社會顯然需要玉女!敢問梁先生,在一個完全沒有玉女的社會中,家庭會是怎樣?青少年又會是怎樣?

作者是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李銳華 Homepage
2008/03/02 04:57
Henryporter 君,

網上搜尋到你的文章,的確是香港評此案的少有的好文章。《明報》走寶,讀者損失。

我已把鴻文轉貼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gr...

性的威力是很巨大的,也許因此其衝擊波使很多人都把持不住。
71
2008/02/28 04:48
克林頓幾乎會遭到彈劾, 根本就與他的婚外情無關, 而是因為他涉嫌做偽證, 一如他自己後來坦誠自己確是誤導了美國民眾。我一位教師對此事的評語堪稱一針見血: "people will forgive a sinner but not a hypocrite," 此句套用在此性照事件上亦頗貼切。但"forgive," 「原諒」, 是極為各人所主觀的, 甚至可以是超乎理性十萬八千里的, 網絡英文字典裡, "forgive"的其中一個解釋為: "to give up resentment," 「撤銷怨恨」

當我看見討論裡, 竟然會出現「道德家」此種聞所未聞的專業名詞, 實是令人膽顫心驚。道德, 根據尼采的回溯, 其源頭不外是血淋淋的酷刑嘉年華, 不過是道德債權人向道德債務人任意宣泄自己作為主宰的慾望。道德債務人究竟要付出多少的苦痛, 才能平衡掉他所犯下的所謂罪孽? 實際上, 致使道德債務人受到苦痛, 對他所犯下的過錯, 根本是無從彌補的, 試問對殺人犯施予死刑, 能否喚回被殺者的生命? 道德債權人向道德債務人索取的, 骨子裡, 是一種能抵消掉因為道德債務人的過失為道德債權人所導致的不愉悅的更大愉悅: 將道德債務人架在烤架上燒, 然後供奉上神臺去當祭祀品, 以成就整個儀式
五星上將 Homepage
2008/02/27 23:24
海德:



你 0甘強調人地要「面對」
我而家就「面對」一下你呢種0甘0既「公眾」

但你要搞係「面對你」,唔等於認同你、屈服於你0既歪理之下!
我而家就要「面對」面直斥你0既錯亂思維


你話「事緣某某曾聲言:我地係好多小朋友o既偶像!」

正如毓民所講,呢個係公司、整套商業塑造出0黎0既形象,唔係你所講0既「親手建立」。
工作以外,阿嬌同你同我一樣,係一個普通人,正是從「職業」0黎講,說得過去。
更何況阿嬌又唔係0係開戲做節目時同陳冠希“公開表演”
佢根本從來冇刻意破壞呢個形象

如果有一日海德你扮幪面超人,D小朋友覺得你勁似。
好喇,之後你行斜路,唔小心仆左0係條街度。
跟住D小朋友話「幪面超人幾十層樓跳落地都冇事,有乜理由0甘樣仆0架!」
再跟住D家長又炳你,「你係好多小朋友o既偶像,你錯晒呀!」
0甘你到時係咪要「面對公眾」,「作出承擔,作出好的示範」,向全世界道歉?


海德,做私人0既事,不知情比人流左出去,
就係你所講0既「走了一步壞棋」?

嘩,0甘就大煲喇。
你0係屋企挖鼻屎,有人影左相傳出去,
你老母話你挖得好核突,影衰左佢,完全「有負自己、有負眾望」。
0甘你為左唔好「走了一步壞棋」,下半世都唔好挖鼻屎喇,由得佢塞住0係鼻度先啦!

事實上,每個人0係社會上都擔任多個角色,而人地會對呢D角色有所期望。
但而家0係香港越0黎越多膠人,將呢D角色期望無限放大,
隨意將「有負自己、有負眾望」0既帽子,
好似古代D貞操帶0甘,強加0係別人身上。



五星上將

陰莖獨白.淫俠聚義
http://www.cuhkacs.org/~fi...
海德
2008/02/27 12:40
閣下的文中也說了,是「面對自己」,不是「面對公眾」至於你、我>>干卿底事?


事緣某某曾聲言:我地係好多小朋友o既偶像!
http://jp.youtube.com/watc...

故此就必須作出承擔,作出好的示範。
假如一個藝人把自己對粉絲的堅持都忘卻,
這種行為實在有負自己、有負眾望;
無論在於職業還是個人,都是說不過去的。

她的確是走了一步壞棋;
親手建立的幕前形像最後由自己親手摧毁,
連個人形象恐怕也保持不住了。
henryporter Homepage
2008/02/27 10:33
各位讀者:

已特別剪輯毓民就有關蔡子強文章與淫照事件的發言

請留言前抽空聆聽
henryporter 回覆於 2008/02/27 10:34
http://www.cuhkacs.org/~henryporter/gallery/wongyukman20080225.mp3
訪客無需密碼
2008/02/27 01:45
1. 假若問題在於Mani--Spin Doctor,那又為何要扯阿嬌落水,甚至在第二篇變成了聲討的主角呢?
我想她是否成了主角跟問題出自spin doctor沒有衝突吧?
蔡子強的第二篇文的重點還是一個,問題是不能迴避的,這很顯見,他的意思,可能就是mani既然將阿嬌捧為如此偶像,就該負上一點社會責任,交代事件,而不是含糊其詞吧?


2. 這不是殺人案,不能如此類比吧。何明的例子用得好(雖然他的推論最後叫人費解),A因信任B而把財物付託於B,結果被C偷去,那B的責任自然是保管不力,他要為有負B的信任而道歉並無問題;可是要說A因為「所託非人」也要道歉,似乎不合邏輯吧?

我沒有說阿嬌有需要道歉,不過難道你連她,或者mani/英皇需要交代相片真假也不要嗎?如果你答是,我相信已沒有討論餘地了.
閣下認為阿嬌連交代相片真偽也不要,我不敢苟同,不論是有心無意,相片已經流出市面,引起公眾關注,如果連交代一聲也不要,恐怕跟董伯伯一句不提及等於不存在一樣!
閣下也認為交代一聲對照片流通沒有幫助,那我相信閣下也認為edison也跟本不用交代了,反正相片也一樣傳閱吧!聲明與否?who cares?
如果mani這個以為這個似是而非的聲明能夠滿足大眾的話,事實證明她失敗了.
henryporter 回覆於 2008/02/27 09:48
1. 如果文章只是鬧Mani,那就不要抽阿嬌水,蔡子強說Mani有錯,我從來沒有意見,我針對的是為何鬧鬧下Mani,無啦啦又要阿嬌道歉

2. 老實說,我從蔡子強的文中,看不出交代和道歉的意思有何分別。如果只是交待相片的真假,為何文中又要舉理髮師的例子力陳淫照的禍害?

但又假若你針對的交代,只是照片真假的問題,那很好,因為陳冠希已承認照片是假的了,這個問題再也沒有需要談論

再重申一次,要鞭撻Mani甚麼的,我沒有意見,但這論證不到阿嬌的原罪
海德
2008/02/27 00:22
我們過去都知道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假如有人不肯面對自己,我們去縱容
那麼有人勇於面對自己,我們也無顏面去稱許了

我和子強兄不是要該女士大聲承認那次很爽
只是要她為過去的一段情誼負上一點責任
假如只是慾望  也希望她為這欲望負責
而不是一句很天真就把過去的自己抹殺

閣下有一句說的很好
就是精神分裂;但要指的是該女士。
她越要和過去的自己拉闊距離,
就越顯得她的不成熟和不負責任。
這一種精神分裂卻被閣下原諒,
卻被公開讚許成勇敢......
我和子強兄都認為對孩子的影響太深遠了。

怎麼要他們去學習這種不忠於自己的行為?
憑良心我們做不到。
henryporter 回覆於 2008/02/27 09:40
>>只是要她為過去的一段情誼負上一點責任
>>假如只是慾望  也希望她為這欲望負責

或許她真的要為這些負責,但
她只需要為現在或將來的情人交待過去的情誼
她甚至為自己的慾望向自己負責

閣下的文中也說了,是「面對自己」,不是「面對公眾」
至於你、我>>干卿底事?

現實和演藝圈是兩個不同世界,是家長、老師要向孩子們搞清楚的地方,讓孩子迷惑於夢工場與現實世界的矛盾、沈溺於偶像塑話的虛假形象,從來是我們的責任,若堅持把商業與道德混淆,那天真的倒是我們了

但在淫照事件上,作為一個人,阿嬌沒有錯
若她作為一個藝人有錯的話,那她會在市場得到應有的懲罰
訪客無需密碼
2008/02/26 21:35
我想蔡子強早在第一篇文章道出,問題在於mani--spin doctor而不在你所說的什麼性行為對錯吧?看第一篇文章最後一段,蔡生的重點顯見是spin的文化吧?

另外,為何閣下不認為阿嬌都是始作俑者?難道一宗殺人案,只有動刀的人有罪,指使的人卻可拍拍屁股走人?既然女受害者都係始作俑者的一員,何解就只有陳生坦認自己是拍照者?阿嬌就一句很傻很天真就能過骨?
henryporter 回覆於 2008/02/26 22:15
1. 假若問題在於Mani--Spin Doctor,那又為何要扯阿嬌落水,甚至在第二篇變成了聲討的主角呢?

2. 這不是殺人案,不能如此類比吧。何明的例子用得好(雖然他的推論最後叫人費解),A因信任B而把財物付託於B,結果被C偷去,那B的責任自然是保管不力,他要為有負B的信任而道歉並無問題;可是要說A因為「所託非人」也要道歉,似乎不合邏輯吧?
五星上將 Homepage
2008/02/26 13:45
"過路人"0既說法實在極有問題, 本將不敢苟同. 好多HENRYPORTER已回應, 以下再補充少少:

1.
"統克林頓的性醜聞案 ... 他有婚外情,其實,極其量這只是他本人私人的感情問題,為甚麼他要落台?同樣道理 ... "

--> 已經講N次, 唔好好似蔡子強0甘, 將政壇D 0野同商業行為混為一談, 做不恰當類比, 膠一次就好, 唔好再0甘膠落去


2. "請細心思考,拍攝性愛照片,就算機會微乎其微,總有像這次流出的可能 ..."

--> 事實上, 好多私人生活0既0野, 只要0係"微乎其微"0既機會之下流出去, 公眾見倒, 都會不悅.
比如我痾尿, 唔小心比人影倒(雖然機會又係"微乎其微"), 相片流出去, D人話我打尿震打得核突. 0甘我為左避開"微乎其微"0既失誤, 以後係咪唔好痾尿呢?


3. 請"過路人"聽0下毓民尋找講乜, 先好再炸人BLOG吧.

如果想炸BLOG, 可以去呢度:
http://www.cuhkacs.org/~fi...

唔好剩係針對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
henryporter Homepage
2008/02/26 11:11
致各高登巴打:

小弟本來一直因瀏覽與留言大增而暗喜,及後發現原來此文已轉貼至高登論壇,蒙受如此寵幸,實在不勝惶恐。

略略看過各巴打的批評,當中有道理的會接納(與本文語氣不客氣,有違對事不對人的宗旨,早前回覆巴打的語氣亦略差,會考慮在之後把用詞略作改寫)

有不同意的會反駁(如指本人利用毓民無限放大,但若有聽毓民節目都會知道,毓民就正正批評社會將道德標準放得太高,才會讓一宗又一宗不堪的新聞出現於社會之中)

至於可以辯論的,有時間亦盡量抽時間列出我的立場。不過由於時間有限,未必所有留言皆能回覆,還望巴打們體諒

不過有時道理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講清的,小弟在這裡並無意要說服巴打必要接受我的立論,也希望巴打明白小弟也有不能妥協的原則,最後能做到和而不同的話,就最好不過了
henryporter 回覆於 2008/02/26 13:02
昨天毓民網台節目怒小蔡子強,各位可以一聽
路過人
2008/02/26 04:04
對於原文認為用不著再由道德家和學者再作落井下石的「重覆追加懲罰」,我本人不敢苟同!古語有云:「律己以嚴,待人以寬!」對於個人以言,我認

為是正確的!亦相信原文作者抱著同樣的心態看待事件。只是,現實世界正好相反,「律己以寬,待人以嚴!」才是某些人的生活態度。舉個例子,美國前總

統克林頓的性醜聞案,相信大家還沒有忘記吧!在克林頓執政其間,美國經濟、社會、外交等也發展穩定,他深得人民愛戴,我認為他是一位出色的領導人!

只是,他有婚外情,其實,極其量這只是他本人私人的感情問題,為甚麼他要落台?同樣道理,陳先生也為了事件永遠退出香港娛樂圈,為何鍾小姐仍然可以

在娛樂圈立足?對於沒有自覺,沒有反省的人,我們必定要痛加斥責,由道德家和學者再作落井下石,「重覆追加懲罰」!!而作者沒有看清現實狀況,郤在

旁唯唯諾諾,起不是跟他所說的蔡先生一樣在自打嘴巴麼?

   本人絕對沒有任何人生攻擊的意圖,只想抒發意見及討論,希望本人意見能給他人作參考。
henryporter 回覆於 2008/02/26 08:34
事實上克林頓並沒有落台,他可是好好幹完任期....所以我不明白現實狀況是什麼

本人也沒有唯唯諾諾,這都是我個人的意見,非對英皇或Mani言論的附和:所以Mani說謊了,我們應該大肆抨擊,但阿嬌沒有說謊,她最多只是沒有向公眾交待清楚而已,本人也不覺得她需要向公眾交待,若市民不滿,不買她的CD,不看她的演唱會就可以了

至於閣下支持學者和道德家痛加斥責,又是明光社層次的問題,你有你的斥責,我有我的看不過眼,沒有甚麼值得辯論的

而既然古語有云:「律己以嚴,待人以寬」,那我們不若放阿嬌一馬,好好檢討我們香港人自己為何就幾張裸照糾纏不休
路過人
2008/02/26 04:04
2.    我個人認為,陳先生與鍾小姐既是受害人,也是始作誦者!既然陳先生有交待事件的責任,就不見得鍾小姐有逃避的理由!很簡單,沒有拍照就沒有事

!我敢擔保所有看過照片的人,無不信照片皆在二人同意之下所拍!顯而易見,責任是共同承擔的!當然,我認為失主陳先生應該有更大的責任。雖然在常人

的思考下,通常認為主動拍照的會是男方,我在這裡大膽假設,相片絕對有可能是女方要求拍的!你不可抹殺這個可能!因為二人之交待,陳先生只說拍照的

是他,並沒有說明哪一方主動提出!當然,你可以說我壞心眼,但是你絕對不可抹殺這個可能!

   英皇集團「移花接木」這個謊話,是英皇集團及其旗下的經理人Mani霍汶希說的,但我不明白承擔責任的到頭來卻沒有鍾小姐的分兒?我相信,在發表聲

明的之前,定必召開緊會議相討對策!這麼大的集團,不會慕然作出聲明吧?因為發出虛假聲明,有誹謗成分是要付上法律責任的!這麼重要的事怎麼可能會

忘記?會議中,經理人,當事人,主席,律師等重要人士必定在場,既然當事人明知相片真偽,卻有「移花接木」的美麗謊言,那麼,誰有責任呢?
henryporter 回覆於 2008/02/26 10:30
1. 還是那一句,拍攝淫照若是性行為的一部份,那麼拍照並沒有值得批判的地方,除非你認為狗仔式比傳教士式下賤,拍淫照比性交更淫

錯就只在上載照片的人,以及沒有好好保管照片的陳冠希

2. 這裡你是否把法律和道德責任搞亂了,即使Mani事前徵詢過甚麼人也好,要負上法律責任的,也只限於發言的那一位。至於阿嬌「在事前一定欺騙了Mani」、「一定有協助製作這個謊言」這種想當然的推論,和「Mani事前沒有問過阿嬌」的假設一樣,只是憑空猜測,沒有討論下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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