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2005 03:29

原本在考慮這個topic該放在「動漫遊新聞」還是「趣聞妙話」裏面,但想到這既未到新聞的級數,也不能算是「趣」,所以放在「閒話家常」好了(這個分類就是用來放不能分類的東西嘛)。

昨天到吳偉明的知日部屋,知道有一篇批評《嫌韓流》的文章離奇消失了(詳情)。不幸的是屋主並沒有留低草稿,不幸中的大幸是在一大陸網站找到被複製的原文,物歸原主。

其實文章被轉載一點也不出奇,只是我發現大陸跟香港的「轉載文化」有點不一樣。香港的多會在最後補上原文的連結或trackback,而大陸卻有不少無斷轉載(未經原作者許可就轉載)的情況。姑且列出一些在cuhkacs.org裏的blog的情況。

例子1︰
~愛麗斯的夢遊日誌~

命運日記被完全無斷轉載了

例子2︰
在九妖動漫娛樂在線>>動漫館>>動畫廳中,有很多文章都是轉載自鬼畜之道 ~地獄人間紀實~的貼文。

大家可以比較以下的版面
http://www.91comic.net/Article/ac/ami/index.html
和超人blog「動畫空間」的版面
http://www.cuhkacs.org/~alanlee/blog/archives/cat_anime.php

《最終兵器彼女》.外傳OVA 第一卷
秋季新番組その6-焼きたて!ジャぱん(日式麵包王)
秋季新番組その5-げんしけん(現視研)
秋季新番組その4-巖窟王
(以上這幾篇居然寫著「本站原創」!抄了別人的東西,還要冒認是自己的作品……)


Z Gundam 劇場版Episode 1 《星を継ぐ者》
【夏季新番組】苺ましまろ(草莓棉花糖)
《パワパフガールズZ(暫名)》.於東京國際動畫節2005 發表
《ケロロ軍曹》,4月於有線首播
(以上的雖然有寫文章來源是「鬼畜人」,但連結並沒有指回原文出處。有些文章裏有超人的雜談,也沒有刪掉。)

單單頭一版就有三份一是超人寫的文章,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找後面三版(還有網頁的其他地方)有多少內容一樣。
抽看了後面的文章,有些寫著「鬼畜之道」,即是原本的blog名。看來這些文章是經不同的人整理才放上去的吧。

除了動畫介紹,其他情報也被轉載了(這次連標題也換掉),可以看看這個︰
香港九龍灣國際展貿動漫展【廣告】Comic World HK 19

把超人的文章轉載都算了,還要把作者名都改成"xinni",怎麼看都不似是超人的拼音。不過來源寫著是南方動漫網,不知是這裏寫錯還是南方那邊出錯了。
http://www.dm8.cn/Htm/comment/184704238.htm

例子3︰
這也是轉載自鬼畜之道的JU動漫畫歌唱比賽,不過翻遍整個blog都找不到這篇文章……
http://www.91comic.net/Article/new/zhan/200507/6.html

咦,為甚麼文章風格這樣熟口面的……天啊,這不就是我寫的文章嗎?
http://www.cuhkacs.org/~petersum/blog/index.php?job=art&articleid=a_20050629_235333

不寫名、冒名都算了,為甚麼會誤寫了鄰blog的名稱的,錯得很微妙哦。

原來自己都有東西被轉載的,真不知是好氣還是好笑。以下還有一例是關於自己的。
http://www.91comic.net/Article/new/zhan/200507/6.html
是我聽光明頂後寫下的摘要和感想。文末只有編輯的名稱卻沒有來源和作者名。
原本沒甚麼的,但看到下面的免責聲明,真的有點氣。

3. 本站動漫資源(圖片、音視頻和其它格式文件)收集於互聯網,版權歸屬其版權擁有者全權所有,僅提供網民試看,請勿保存、轉載發佈、以及用於商業用途,否則可能觸犯版權條例。請支持正版。

自己「無斷轉載」了別人的作品,卻又不准別人做同樣的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今天總算見識到了。
不過這裏寫了「版權歸屬其版權擁有者全權所有」,沒理解錯的話,這篇文章的版權持有人仍然是我吧。本想寫封email去叫他們加回作者名的,可是……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站聯繫的,請在30日內聯繫comicfans@126.com

那算是怎樣?三十天內才可聯絡,三十天後有甚麼意見都不受理嗎?
罷了,反正人家不想其他人打擾,我也無謂厚著面皮去send email去提意見。



後記︰

其實今次寫這篇文,並不是想針對大陸的網頁,因為有可能是無心之失所致;更不可以說大陸網站都是這樣做,好像一些大型網站(如南方動漫網)都會貼上出處。而香港也會有這些情況發生,小弟有時亦會不自覺地無斷轉載他人的東西。

個人對這些事並不反感,因為自己一直信奉合理使用的原則。況且文章寫出來,最終都是想多點人看,現在目的達到了反而高興。但覺得至少也要寫下出處,不知道的就寫不知道,不要冒認是自己寫的。變了無名氏還好,見到自己的文章變成其他人寫的話,難免會有點氣餒的感覺。大家又對這個現象有甚麼看法?

阿唯
27/08/2005 12:57

原本只是覺得有點無奈,想在這裏抒發一下,想不到真的收到回覆呢。
對你們承擔責任的表現和勇氣非常欣賞。good
我也明白辦網站難免有錯漏,所以也不會太介意的。
smile
91COMIC Email
26/08/2005 20:31
带表本站(九妖动漫社)新闻录入人员郑重道歉

偶是查GOODLE查过来了~看见了就说一下~偶们网站是社团的站点~文章录入也是2个社员在做,我去看了一下~有一部分有标明有一部分没标明~估计是有一个人疏忽所致.再此特来道歉,以后我会关照更新新闻的会员注意这些细节问题的.
再次道歉.present
方潤
15/08/2005 18:28
阿唯這樣說也對,但歐洲自古對產權已很重視,由產權發展到版權會比較容易。
中國古代似乎認為物權問題只是一些求利之事,不值得擺上朝廷,留給鄉親父老處理就成。
看古羅馬重民法,而古中國重刑法,便可見一斑。
阿唯
14/08/2005 15:05

不過外國的版權概念也是近年才有的吧。
我也沒聽說過古代的歐洲國家會注重版權問題的。
有錯請指正。
方潤
14/08/2005 14:55
說中國人有犯罪DNA很明顯是一種歧視性的胡說。
(因為每一個民族,小白都多的是)

但如果說中國人太多,平均質素不夠,不懂尊重別人,也是事實。
尤其物權方面,中國人自古對於產權似乎不太著重(古人也是這樣抄的,誰聽過中國古代有 cited reference﹖)。

在下的文章也懷疑被學生抄來作功課,只能說這種人遲早會害死自己。bad
小呆子
13/08/2005 00:58
大大好像做足功課呢~fear最近我都很少在家呆著,所以往往都不能搶第1對不起了cry(飛踢~!)
雖然我沒那麼大的恆心把它看得完完整整,但大致上已經明白了.
歐洲人曾經這樣說:<印度人看見一店子很受歡迎會在另一地方開一間,而中國人看見一店子受歡迎會在同一地方開一間搶人生意>,轉載本是好事,但在寫作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卻是侵權,轉載一個網址總比轉載文章容易,但大陸網站卻轉載了文章;這不單侵害了別人利益還搶去了寫作者的名份,但假若把中國人是共產黨都列入思考方式內其實都不難想解~因為中國根本沒有人權的基本思想,他們只懂得什麼是共同開發罷了sweat
阿唯
13/08/2005 00:52

其實也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小白到處都有,並不只限大陸。
始終兩地文化有差異,只好希望他們在網絡禮儀方面能逐步改善。
暴走Samuel
12/08/2005 14:03
這就是大陸lay的劣根性: 捉唔到既就係我既, 不分識字定唔識字

水渠蓋被自由行的人偷去賣, 休漁期間大陸漁船入香港水域捕魚, 都是這種偷得到就偷的賊性, 石原慎太郎貶中國人有犯罪的DNA, 不能說全錯.
Reny
12/08/2005 11:39
唯和其他人兄可看看這 site
http://creativecommons.org/
中國: http://creativecommons.org/worldwide/cn/
台灣: http://www.creativecommons.org.tw/
可以說有用, 也可以說沒用.
知日屋主
12/08/2005 09:29
我寫的一篇有關少林足球一文被一大陸網站轉載,還有幾百個hit。我不介意被轉載,但希望提提原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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