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2004 00:00

唯心論 第1話 叮噹VS多啦A夢


早兩天聽港台早上的節目,提到國內最受歡迎的漫畫。冠亞季分別是多啦A夢,蠟筆小新和櫻桃小丸子。主持順便提到,國內眾多漫畫迷對於「多啦A夢」這個譯名十分不滿,要求用回原本的名字「叮噹」(註1)。面對這個十億人口的市場,日本發行商依然固我,堅持要用多啦A夢。其實,不僅中國,香港、台灣,甚至世界各地的多啦A夢作品,均受制於這個「名稱統一」政策。

叮噹改名這事,動機一直是個謎,但坊間眾說紛紜。許多人都認為是版權問題,不過卻沒有人能說清楚是怎麼一回事。的確,台灣就有這樣的例子(早前大然結業,作品轉到東立後就得改名)。但據我所知,香港並沒有轉過發行商,所以版權一說不能成立。也有報導說是小學館出版社,為了顧及大陸華人市場,所以要統一名稱,但沒有提及詳情。還有些更為牽強的解釋,好像在某次兒歌金曲頒獎禮上,肥姐沈殿霞提到叮噹出場時,說︰「現在叮噹長大了,不會再叫叮噹,叫多啦A夢!」可見大家也對改名原因一知半解。

惟一較可信的原因,和原作者藤子.F.不二雄有關。據說作者生前,說過想不同地方的人,都把機械貓喚作「Doraemon」。作者於九六年逝世,同年年尾,日本方面希望香港版的名稱能和亞洲其他地區相同。香港的漫畫發行商在九六、九七年開始,把叮噹改名為多啦A夢。可惜這說法只是在叮噹迷間流傳,並沒有證據支持這說法,而藤子不二雄是否有說過這番話,亦無從稽考。

值得注意的是,叮噹並非惟一要強制用原名的作品。相信很多人都接觸過寵物小精靈POCKET MONSTER。裏面的黃色小可愛,不同國家的人,都會稱呼牠為PIKACHU(註2)或其音譯(註3)。除了名字,連比卡超的叫聲,也要用上原裝日文版大谷育江的配音。可是動畫內其餘精靈,卻不在此限,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譯名(註4)。

兩套都是繪炙全球人口的作品,為何叮噹要統一譯名,就激起了大家的反感,相反POKEMON有同樣的舉動,大家都不以為然?相信最大的原因是情意結。叮噹這個名字,用了二十年以上,陪著大家成長,已成為深入民心的名詞。相信有很多人,之前都不知道叮噹的日文發音是DORAEMON,突然將叮噹改成多啦A夢這個陌生名字,自然難以適應。POKEMON就不同了,發行商在向全球推廣前,已定好政策,把名字統一成PIKACHU,大家一開始就用這名稱,自然不覺有什麼不慣。

這種統一政策,並不常見,而我相信此情況往後還會發生,但只限於暢銷全球的大作。

叮噹就是多啦A夢,多啦A夢就是叮噹,可是,在大家的集體回憶裏,「叮噹」有著超然的地位,是其他名稱沒法取代的。

下次有機會,或會談談不同國家作品譯名的話題。

阿唯
yui.sum@gmail.com
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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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多啦A夢用普通話讀出來,聲調就是1114(假設A是第一聲),四個字都是高音,發音比廣東話困難得多。

註2︰PIKACHU可拆為PIKA和CHU兩字,PIKA在日文中解閃電,CHU解作老鼠,合在一起可稱為閃電鼠。

註3︰儘管規定要用PIKACHU,不同國家會因其語言系統不同,而有不同譯名。香港的譯名是比卡超,而台灣和大陸就譯作皮卡丘。

註4︰例如藍綠色的草屬性精靈,日文名是FUSHIGIDANE,FUSHIGI是不思議,DANE是種子。中文取其意譯為「奇異種子」。英文則是BULBASAUR,用了較少見的「形譯」,BULB可解做洋蔥的鱗莖,SAUR該取自SAURIAN(蜥蜴類),可嘗試解做「洋蔥蜥蜴」與其外貌十分配合。

XORN
05/06/2007 18:17
幾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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